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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層次傳銷100問與答 正式上線囉!



財團法人多層次傳銷保護基金會

Multi-Level Marketing Protection Foundation

 

MLMPF 第四十二期電子報

MLMPF Newsletter No.042

 

2018年11 月15日

 

 

 


 

 

 

多層次傳銷100問與答 正式上線囉!

 

  由多層次傳銷保護基金會製作的「多層次傳銷100問與答」宣導手冊,透過一問一答的方式,以深入淺出的文字解析傳銷夥伴們常見的疑問,包含多層次傳銷的相關定義、法令規範、傳保會的功能等。在避免觸法之虞,傳銷事業及傳銷商也能透過「多層次傳銷100問與答」了解相關法令規範來確保自身的權益。

 

 

(←完整內容請點擊左方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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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公平交易委員會「106年多層次傳銷商品或服務銷售概況」的報告中顯示,106年多層次傳銷營業總額中,營養保健食品所占之比例已高達60%,可見增進食品安全相關法規知能的重要性已不言而喻。除此之外,當傳銷事業銷售商品或服務予傳銷商或消費者,抑或當傳銷商銷售或買受商品時,傳銷事業、傳銷商、消費者此三者於消費者保護法上究處於何種地位,也是傳銷事業及傳銷商必須具備之知識。

 

  「食品安全相關法令」與「消費行為面面觀」等課程於8月6日在台北舉辦後,深受業界好評。為了服務廣大的中南部傳銷夥伴,傳保會將於11月19日,再次邀請食品藥物管理署前署長 葉明功教授講授「食品安全相關法令規範」,以及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名譽董事長 蘇錦霞律師講授「消費行為面面觀」,一同與傳保會前進台中授課。

 

107年11月19日(星期一)下午13時00分至16時30分

場  地: 中國文化大學推廣教育部台中教育中心

 (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658號3樓-Rich19大樓)

聯絡電話:(02)2546-1636

人    數:60人

(傳銷事業須向傳保會完成繳納2018年費用,始可報名)

(傳銷商須向傳保會完成繳納保護基金,始可報名)

活動流程:

 

 

 

 

 

 

 

 

 

 

 

 

 

 

 

 

 

 

 

 

報名請點網路報名

 

注意事項:

 (1)報名成功後僅以【電子信箱】通知,不以其他形式通知。

 (2)傳銷事業須向傳保會完成繳納2018年費用,始可報名。

 (3)傳銷商須向傳保會完成繳納保護基金,始可報名。

 

交通資訊:

 

 

 

 

 

 

 

 

 

 

 

 

 

 

 

 

 

 

 

 

 

 

問:
傳銷商若參加外國的傳銷公司,是否有臺灣傳銷法令的保障?

答:

此問題應區分為下列兩種情況分別討論:

 

一、該外國的傳銷公司,已向公平交易委員會(下稱公平會)完成報備:

  依據多層次傳銷管理法(下稱傳管法)第6條規定,多層次傳銷事業於開始實施多層次傳銷行為前,應檢具相關的文件、資料,向主管機關公平交易委員會報備。如果傳銷商所加入的外國傳銷公司已通過公平會的報備,當然就會受到臺灣傳銷法令的保障,例如:退出退貨、交付契約正本等權益,此時,該外國公司也必須要遵守我國多層次傳銷相關的法令規範。

 

二、該外國的傳銷公司,並未向公平交易委員會報備:

  若傳銷商所加入的外國傳銷公司並未依法向公平會完成報備,此時就等同於「在國外參加外國傳銷事業」的情況。公平會曾就此情況提出函示說明「台灣參加人於中華民國境外參加該國外傳銷事業,自亦應受該國法律之拘束,另系爭外國多層次傳銷活動倘未對國內相關市場之競爭環境造成影響,則應尚無我國傳銷法令之適用。」(節錄自90公參字第8913496-002號),雖然本號函釋已停止適用,但仍具一定參考價值。

   傳銷商貿然加入未完成報備的外國傳銷公司,除了無法受到我國多層次傳銷法令的保障,如若發生損害恐怕求助無門外,依照傳管法第4條第2項的規範「外國多層次傳銷事業之傳銷商或第三人,引進或實施該事業之多層次傳銷計畫或組織者,視為前項之多層次傳銷事業。」意即傳銷商若在臺灣進行推廣、銷     售等引進或實施該外國多層次傳銷計畫的行為,此時該傳銷商將被視為傳銷事業,而應遵守我國傳銷法令內對於傳銷事業的一切相關規範,如有違反將受到公平會裁處。(實例:田君等8人透過架設網站、臉書粉絲專頁或通訊軟體群組招攬他人參加外國傳銷事業,而未於開始實施前報備,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法規定各罰10萬元。

 

綜上所述,建議傳銷商欲加入外國傳銷事業前,可以先上公平會網站查詢其是否完成報備,同時並可查閱該間傳銷事業向公平會所報備商品、契約內容等資料審慎評估。避免貿然加入未完成報備的外國傳銷事業,除要承擔金錢損失的風險外,一不注意更可能觸法,得不償失!

 

本文改寫自《Q&A直銷法律實務問題》(頁19至頁21 )

 

 

 

 

 

問:

  我想了解傳保會,請問哪裡可以獲得傳保會的相關資訊?

 

答:

  傳保會是依據「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38條所設立的保護機構,「多層次傳銷管理法」是規範傳銷產業的主要法律,當初立法者在訂定時,認為需要成立一個專門處理傳銷事業與傳銷商之間有關傳銷民事爭議的機構,因此在條文的第38條明文必須成立保護機構,成立目的為「辦理完成報備之傳銷事業與傳銷商權益保障及爭議處理業務」。所以傳保會與坊間自發性成立的基金會不同,在組織、業務、財務等方面,也都必須依照法令辦理。

 

  傳保會在2014年9月12日經公平交易委員會許可成立,並於同年9月29日於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完成設立登記,傳保會秉持著保護、守護傳銷商、共創傳銷業榮景等理念,自此開展臺灣傳銷事業與傳銷商權益保障及爭議處理工作的步伐。

 

關於傳保會的活動、課程、宣導、法令等資訊,您可以透過以下管道查詢:

 

      1.傳保會網站:

http://www.mlmpf.org.tw,除介紹傳保會的調處任務以外,另外還有訴訟協助、代償等其他任務的相關資訊。

      2.傳保會臉書:

https://www.facebook.com/mlmpf,傳保會的重要公告、課程資訊、活動訊息等都會一併於臉書上公告,此外傳保會也會不定期於臉書上舉辦活動,歡迎您前往臉書一同參與。

      3.傳保會Youtube:

https://www.youtube.com/channel/UCdl-9LFNy51622ZPEmirVig,傳保會透過微電影等創作徵稿,以活潑趣味的方式介紹傳保會的任務內容以及多層次傳銷的相關法規知識。

      4.來電傳保會洽詢:(02)2546-1636,若您對於傳保會的資訊有任何疑問或是對於多層次傳銷法令有相關疑

         義,歡迎致電,傳保會將盡力為您解答。

 

此外,為方便傳銷夥伴使用傳保會DM,傳保會亦提供連結供夥伴們自行下載,歡迎各位多加利用。

 

▲傳保會於臺北、桃園、臺中及高雄皆有法律諮詢服務,如欲預約法律諮詢服務,請電洽傳保會(02)2546-1636

 

 


 

您對傳銷有不安與疑問嗎?
立即EMAIL本會信箱: foundation@mlmpf.org.tw

 

本會將代您匿名投稿於交流園地,完整回答您的疑問,也提供廣大傳銷從業人員一同參考!

 

MLMPF 第四十二期電子報
MLMPF Newsletter No.42
發行日期:2018年11月15日

 

發行人:陳榮隆
總編輯:簡春敏
主 編:劉宣妏
編 輯:馬蘊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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