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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保會週年活動開跑!常識、禮券、好禮一把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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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多層次傳銷保護基金會 
Multi-Level Marketing Protection Foundation 

 


MLMPF 第八期電子報 

MLMPF Newletter No.008 

傳保會週年活動開跑!常識、禮券、好禮一把抓 

 

2016年1月10日

 

 

 

人物專訪

 

 

 

 

 

 

 

人物專訪 

王寬明 

 

王董事的話: 
 

  本人從事傳銷事業超過三十年以上,於從事傳銷業前,大學畢業後即亟思創業,開設印刷廠及出版事業,時間共達十三年。後因緣際會接觸安麗傳銷事業,經半年左右達D.D(Direct Distributor)直系傳銷商,後更至美國參與傳銷事業最大組織642系統的運作,並進入鑽石級俱樂部-傳銷組織運作之書皆由其發行,當時傳銷商所閱讀之書籍亦由其負責出版。如今該系統由台灣延伸至鄰近亞洲國家地區,甚而中國大陸已開始有系統運作之理念,該概念已到處生根發芽!

  這二十多年來轉戰如新公司征討大江南北,拿下多項紀錄,多年前也已獲致二千萬美金名人,更幫助下線數百人達到百萬美金、五百萬美金、千萬美金,甚至二千萬美金名人。而642系統在新加坡、馬來西亞、日本、韓國、泰國等皆具相當知名度,尤其中國大陸引進該系統運作概念,進而獲致最大成果,亦帶動其他傳銷公司的系統觀念。

  本人人生格言為:「動到不能動為止」,即「不能動,就擺平了!」。腦筋動一動就不會癡呆;肢體動一動即是健康、長壽之道;精神保持「積極、正面、陽光」的心態,就是傳銷事業的真諦。如新公司有三件傳銷產業內幾乎很難做到的事,其為:一、無條件的跨國計傭制度;二、傳銷產業裡最穩健的優渥酬傭制度;三、公司「薈萃優質,純然無瑕」的保養品,以及「天然淬煉,科學驗證」的保健品。因此公司已成抗老化領域裡的巨人,本人也基此來往於東南亞國家及中國大陸各省市,在各地傳達健康、長壽之道,如今仍保持相當的動力。

  本人亦為華人世界中唯一到紐約證券交易所敲鐘二次者,多年來並與夫人陳明珠女士一同大量的從事公益、慈善事業。並預計在這幾年內至少出版三、四十本傳銷產業相關的書,透過貢獻「實務性」組織運作的書,使後來從事傳銷者「少走一點冤枉路」,這也是本人至今仍兢兢業業之緣由。

  本人目前在「傳保會」擔任第一屆董事,多年於傳銷領域中,欲將此經驗作一傳承及奉獻。首要之重為傳達正確的傳銷觀念-傳銷就是一種教育,在這種「人」的事業裡,應先從如何「做人」開始:修身、齊家,才能治國、平天下,此乃自古至理名言。傳保會的理念,也從台灣率先開始播種,於傳銷產業裡逐步發揚光大,造福整體傳銷界。

  本人認為,傳銷是個了不起的行業,而且是各行各業中人數最多者。然有些人仍然尚未清晰傳銷之本質,這就是機運,值得我們去探討、去努力、去成就,這就是動力的來源,再者,「不能動,就擺平了! 」,也就是要「動到不能動為止」!

 

 

 

 

 

 

 

 

 

產業快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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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鳥傳銷:p

 

第一集

 

正妹莉紋與型男教師富君的傳銷火花

 

2016年初 蓄勢待發



第二波週年參與活動 即將推出 敬請期待 

 

 

活動詳情請上 傳保會網站查詢 
或到 基金會臉書關注我們以免錯失最新訊息

 

 

 

 

 

 

 

 

 

法令宣導 

傳銷民事爭議研析 


了解爭議的類型,從事傳銷才能對紛爭防範於未然! 

 

閱讀本期專欄捍衛您的權益


撰文者:傳保會調處委員會主任委員 林天財律師 
 

 

 本文為傳保會林天財主任委員所撰( 林主任委員經歷請點此),全文章節安排如下:

一、前言

二、要件分析---------------------請參 第五期電子報

三、類型一:非傳銷事業與傳銷商間之非民事的傳銷爭議--請參 第六期電子報

四、類型二:傳銷事業與傳銷商間之傳銷爭議(非民事爭議)

五、類型三:非傳銷事業與傳銷商間之非傳銷的民事爭議

六、類型四:傳銷事業與傳銷商間之非傳銷的民事爭議

七、類型五:非傳銷事業與傳銷商間之傳銷民事爭議

八、類型六:傳銷事業與傳銷商間之傳銷民事爭議

 

類型二:傳銷事業與傳銷商間之傳銷爭議(非民事爭議) 如以下類型

  1. 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法:傳銷事業刁難退貨
  2. 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法:傳銷事業為非法老鼠會吸金
  3. 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法:傳銷事業使傳銷商購買非短期可售磬之商品數量
  4. 違反妨害傳銷商名譽罪:傳銷事業公布違規傳銷商姓名及行為

 

類型三:非傳銷事業與傳銷商間之非傳銷的民事爭議 如以下類型

  1. 違反委任契約:上線傳銷商拿卡消費交付假貨
  2. 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傳銷商濫用消費者個人資料

 

類型四:傳銷事業與傳銷商間之非傳銷的民事爭議, 
 如:傳銷事業終止創始傳銷商之分紅契約。

 

類型五:非傳銷事業與傳銷商間之傳銷民事爭議 又可分為

  1. 踩線
  2. 搶線
  3. 大規模搶線
  1. 傳銷商不當直接訪問買賣
  2. 傳銷商之非正確產品安裝或說明行為

 

類型六:傳銷事業與傳銷商間之傳銷民事爭議

  1. 勞、健保
  2. 網路、門市販售
  3. 削價競爭
  1. 排線、調撥業績
  2. 囤貨
  1. 競業禁止
  2. 夫妻傳銷權
  3. 傳銷權轉讓
  4. 傳銷權繼承
  1. 退貨
  2. 追扣獎金
  3. 通知送達

 

  爭議之發生往往是雙方欠缺良好的溝通管道,傳保會願意做您的後盾,是您在傳銷路上溝通之平台。上述類型化除了解是否可向傳保會申請外,也有利公司審視政策方向、健全事業制度,並最終達到產業之和諧。

 

詳細論述請參考  林天財律師-調處程序與規劃

 

資料來源:林天財,附錄三:傳銷民事爭議研析, 財團  人多層次傳銷保護基金會  
     傳直銷民事爭議之調處
解決 機制研討會, 2015 年。

 

 

 

 

 

 

 

 

 

交流園地

 

投稿者F詢問「我是傳銷事業,104年度收到傳保會開立繳納保護基金與年費的收據,請問需要開立扣繳嗎?

 

 

基金會回答 

依財北國稅審一字第1030051970號書函表示,傳保會保護基金係屬會費收入,故事業方認列會費並無需扣繳。 

 

完整閱讀  請點此

 

 


 

您對傳銷有不安與疑問嗎? 

立即EMAIL本會信箱: 
foundation@mlmpf.org.tw 

本會將代您匿名投稿於交流園地,

完整回答您的疑問,

也提供廣大傳銷從業人員一同參考! 

 

MLMPF 第八期電子報

MLMPF Newletter No.008 

傳保會週年活動開跑!常識、禮券、好禮一把抓 

 

發行日期:2016年1月10日 
 

發行人:林宜男 
總顧問:周由賢 
總編輯:簡春敏
 

主 編蔡妙賢 

編 輯周於蓁 

校 正:劉宣妏、樂可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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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d:台北市中山區復興北路150號3樓之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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