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多層次傳銷保護基金會
Multi-Level Marketing Protection Foundation
MLMPF 第二十五期電子報
MLMPF Newsletter No.025
2017年6月10日
撰文者:鄭盛賢 現任: 原創層股份有限公司 資深顧問 法鼓山人文基金會心六倫宣講團講師 財團法人多層次傳銷保護基金會 調處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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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歷: 1.美兆生活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副總裁 負責台灣、香港及馬來西亞市場 -- 管理診所及直銷體系 2.美商仙妮蕾德公司台灣分公司及美商恒旭工廠 總經理 3.美商亞培大藥廠台灣公司 - 嬰兒奶粉及消費品部 行銷及業務處長 4.美商溫莎大藥廠 成藥及消費產品部 行銷及業務部處長 5.寶僑家品股份有限公司 品牌經理 6.兼任講師(國立台北科技大學、實踐大學、中國工商專科學校) 7.中華民國直銷協會 常務理事、監事及教育組訓、商德約法召集人 |
經驗分享:
在傳銷領域工作,將近十五個年頭,任職美商仙妮蕾德公司期間,將其業績排名由十名外,於2007年推升排名第五的傳銷公司,而且在台灣區傳銷公司中,員工產值為最高的公司之一。由於總公司政策上的急遽改變,要求經銷商自己開店,在2009年一年内在全省一口氣開了三百十五家的連鎖直銷商店面,成為全球展店速度及數量之冠。
本人除了負責公司端的業務拓展,經營管理、營運、教育等工作外,也在中華民國直銷協會擔任一些職務,希望對傳銷業界貢獻一些心力,期望傳銷業界能團結、合作、相互學習、經驗分享,讓整個行業往正向發展。
傳銷,一個充滿十足魅力和致命吸引力的行業,它的魅力和致命吸引力在於能藉由此最直接、最具成果導向的行銷方式,或稱為一種行銷的平台,幫助參加人達到快速成功、致富與建立人脈組織網的結果。因此許多投資者、傳銷商將傳銷視為逐夢的事業。傳銷這個行業,因為進入的門檻不高,加上外界對傳銷認知粗淺,認為傳銷業是賺錢容易、進入容易、成功容易、收現金不會被倒帳…,儘管有種種誘人的理由,終究不是個不勞而獲的事業。相對的,要在傳銷事業中成功,就必須在更短的時間內,投入更多的心力,擁有更積極正向的心態、更有效地運用方法與技巧、以及更強的企圖心、行動力與堅持力,才有成功的機會。所以,每年均有數十家新的傳銷公司相繼投入,同時也有數十家的傳銷公司黯然退場。
這個行業帶給整個社會正能量,同時也充斥著許多的負面因子。從事傳銷業者,不重視學歷、不講究背景、不限制年齡、也不議論性別,只要你有意願、有熱忱、肯努力、願學習、堅持努力,你就有機會成功。這個行業,最重要的是透過不斷的教育、訓練、學習、給人不斷地肯定、正能量,正向的夢想,讓所有的參加人都有機會逐夢踏實,因此成就了不少成功的領導者,高收入的經銷商。這個行業儼然是一個很好的社會大學,對整體社會有著正面提升的力量。但也有少數的投機份子,不肖業者,誇大產品功效、令人羡煞的收入數字、利用善良的人性、極盡煽動參加人積極想成功的動力,製造了不少的社會新聞,也造成了不少的社會問題,導致整體社會對傳銷業有不良的觀感和負評。幸好公平交易委員會的導正、中華民國直銷協會多年的努力、多層次傳銷商業同業公會、傳銷保護基金會等單位的成立,將傳銷市場秩序逐漸導向正軌,為普羅大眾所接受。
目前傳銷的平台加入了多元的元素,經營上更加的複雜,諸如網銷的興起、網銷與傳銷事業的結合;行銷計劃及奬金制度的不斷變革;人工智慧付款方式;區域、國界的虛化等等,在在都考驗著企業主和參加人。期待傳保會配合各業主透過不斷的教育、宣導,使參加人都能充分瞭解傳銷的業態。同時扮演好業主和參加人的橋樑,排除一些不必要的誤會和糾紛,使社會各界及普羅大眾對傳銷業有更正面的認知和評價;使傳銷業這個平台更加優質、穩健發展。
2017直銷法律國際研討會 歡迎各界蒞臨指導
為促進國際間直銷法律學術交流,並借鏡各國作法與經驗,共創健全的直銷產業環境,中華直銷法律學會、財團法人多層次傳銷保護基金會、中華民國直銷協會、交大科技法律學院企業法律中心等,將於6月21日(三)聯合舉辦「2017直銷法律國際研討會」,邀請直銷產業界之各國代表與會,針對「直銷產業之行政管制」與「網路世代對於直銷產業之衝擊」等主題進行探討。
傳保會已於近日寄出研討會邀請函,誠摯恭請各界先進蒞臨指導!
★ 時間:民國106年6月21日(星期三)下午1時至5時
★ 地點:台大醫院國際會議中心401廳
(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2號)
★ 主協辦單位:
主辦單位:中華直銷法律學會、財團法人多層次傳銷保護基金會、中華民國直銷協會、
交大科技法律學院企業法律中心
協辦單位:傳智集團《直銷世紀》
★ 預定流程表:
★ 線上報名請點此(報名期限至6月16日止或報名額滿截止)
★ 注意事項:
1.每一事業單位至多二人報名,若逾二人者列為候補名單。
2.完成報名者若無法出席或變更出席者,請務必通知傳保會。
3.為確保您能即時掌握本活動的最新概況,請報名者送出資料時務必確認資料之正確性。
4.現場提供同步口譯機,報名成功者當天可攜帶證件換取,並請於研討會結束後歸還。
★ 報名確認電話:財團法人多層次傳銷保護基金會(02)2546-1636#21劉小姐
問:
我從事傳銷都沒有賺到錢,所以跟上線表示要退出,可是上線說甚麼都不讓我退出,還說依照公司規定只要沒有上線的簽名同意,下線就不能退出,我該怎麼辦?
答:
首先,傳銷商之所以能擁有傳銷商的身分與權利,是因為和傳銷事業簽訂了參加契約,因此成為了特定傳銷事業的傳銷商的緣故。所以當傳銷商在簽訂參加契約時,如果有同意遵守與表示瞭解參加契約上所羅列的事項,這些事項在往後就能拘束傳銷商;相對地,參加契約的內容也會拘束傳銷事業,同時也是檢視傳銷事業是否有盡到對傳銷商的告知義務的參考之一。
由於實務上往往是由上線協助傳銷商完成加入傳銷事業的流程,包括簽署參加契約、告知注意事項、產品介紹、送件等等,因此很容易讓傳銷商以為上線是處理一切傳銷問題(如:退出、退貨)的窗口。但是既然傳銷商和傳銷事業才是參加契約的契約當事人,一旦傳銷商不想再從事傳銷,傳銷商要表示解除或終止參加契約的對象,自然會是傳銷事業而不會是其他的傳銷商。上線是否希望下線退出,在法律上對於傳銷商並不會有影響。
本問題中的另一個爭議,則是如果沒有得到上線的同意,下線真的就無法退出嗎?其實依照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的規定,傳銷商在與傳銷事業訂立參加契約當日起三十日內,可以用書面向傳銷事業解除或終止契約;縱使超過了三十日,還是能夠隨時以書面終止契約,退出多層次傳銷計畫或組織,並要求退貨。
換句話說,多層次傳銷管理法讓傳銷商可以隨時向傳銷事業主張退出傳銷組織。傳銷事業如果規定傳銷商必須要取得上線的同意才能退出,等於讓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的規定形同具文,因此上開傳銷事業的規定,自然無法拘束傳銷商。
▲傳保會於臺北、桃園及臺中皆有法律諮詢服務,如欲預約法律諮詢服務,請電洽傳保會(02)2546-1636。
問:
我請上線協助退貨,上線卻拖拖拉拉,最後我只好自己找公司辦理退貨,但公司卻以超過退貨期限為理由不讓我退貨。請問我可以找傳保會調處嗎?
答:
由於傳保會是依照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38條設立的保護機構,因此在任務及運作上,都必須依照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38條授權訂定的「多層次傳銷保護機構設立及管理辦法」的規定進行。而依照多層次傳銷保護機構設立及管理辦法的規定,傳保會能夠調處的案件,必須是傳銷事業與傳銷商之間因為多層次傳銷而產生的民事爭議,譬如:退貨、退出、獎金發放等等。如果傳銷商的爭議對象不是傳銷事業,或爭議事實並非是傳銷產生的民事爭議,那麼傳保會就無法透過調處的方式協助處理。
因此發問者如果希望傳保會調處,爭議的事實必須是「我請求傳銷事業退貨,但傳銷事業拒絕我的退貨請求,因此請傳保會協助調處我與傳銷事業之間的退貨問題」,而不能是「上線拖拖拉拉導致我超過了退貨期限,因此我請求傳保會調處,促使傳銷事業退貨給我」。
後者的請求將傳銷事業拒絕退貨的情形與上線的過失行為混淆,當傳保會遇到類似的調處申請時,會協助調處申請者釐清欲爭執的對象和訴求,再視情行請調處申請者補足相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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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LMPF 第二十五期電子報
MLMPF Newsletter No.025
發行日期:2017年6月10日
發行人:林宜男
總顧問:周由賢
總編輯:簡春敏
主 編:劉宣妏
編 輯:劉宣妏
校 正:呂嘉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