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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否可依循人為排線手法進行操作,以便領取大量獎金?

人為組織排線得迅速地完成「金字塔」組織結構及積分要求,藉此領取獎金;但傳銷商主要收入來源顯非經由推廣、銷售商品或勞務之合理市價,而係藉由不斷地介紹他人加入,亦有違法之虞。
正文:直銷世紀第276期pdf檔 --「遊走法律邊緣的『人為組織排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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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5條、第18條及第29條)
最高行政法院91年度判字第90號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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