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多層次傳銷保護基金會 2015正式上路
本期由傳保會李董事禮仲所撰稿,內容涉及「傳保會立法宗旨」、「衍生之民事爭議態樣」及「傳保會代償、追償及代付機制之運作」。
文中提出依公平會要求傳銷業自律管理相關規範三大面向,包含「資訊揭露完整及合法性」、「傳銷商權利義務事項之明確性」、「傳銷事業控管程度之落實性」,可將爭議態樣分成八個類型:
一、傳銷事業是否提供詳盡且正確之有關傳銷創業機會及權利義務之資料
二、傳銷事業是否有錯誤、不實言論、無法實現之承諾或其他不公平方式,誇大實際或可能達到之銷售業績及收入,藉此招募傳銷商。
三、傳銷事業是否提供詳盡之各項獎金清單
四、傳銷事業所有應付款項是否準時且無不合理之扣留
五、傳銷事業是否收取明顯不合理之高額入會費、訓練費、經銷權費、業務推廣費等
六、傳銷事業是否不當解除或終止經銷權契約
七、傳銷事業是否合理處理退貨之規定
八、傳銷事業是否要求或鼓勵傳銷商購買過量之存貨
若想了解相關資訊,請點選下列檔案閱讀 直銷世紀第264期李禮仲董事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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