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層次傳銷問與答

(1)傳銷商須已向傳保會繳納保護基金及年費。
(2)欲申請訴訟協助的案件已向傳保會申請過調處,但調處未成立。
(3)經傳保會調處委員(會)認定,傳銷商之請求為有理由。
(多層次傳銷保護機構設立及管理辦法第33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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