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保會在收到調處申請書後,會審閱內容有沒有缺漏需要補充或修改,確認無誤後會將調處申請書提供給輪值的調處委員。調處委員將在收到調處申請書後的十五個工作日內開會,但必要時或經爭議雙方當事人同意,最多可以延長七個工作日。(多層次傳銷保護機構設立及管理辦法第28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