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層次傳銷問與答

若臨時無法出席可以採取以下兩種方式:
(1)可委任代理人前來,需填寫「調處委任書」(可至傳保會網站「調處申請」頁面下載)並註明代理人受委
         任,再先行以電話告知傳保會代理人的姓名,並請代理人於調處會議當天攜帶委任書與身分證明文件,傳
         保會確認身分後代理人方能出席調處會議。
(2)若無法找到適當的代理人,當天亦無法出席,可填寫「調處期日變更申請書」(傳保會於通知調處會議時
         間時會一併提供紙本,或至傳保會網站「調處申請」頁面下載),並以掛號方式寄送至傳保會,再電話告
         知傳保會至少三至四個時間,以利另行安排更改之後的會議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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