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層次傳銷問與答

須具備下列至少一項資格,但還需檢附相關學、經歷等資料提請傳保會董事會決議,並報請公平交易委員會核定後才可聘任:
(1)曾任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傳銷部門職務三年以上者。
(2)曾任傳銷事業專業經理人三年以上者。
(3)曾任法官、檢察官或律師三年以上者。
(4)曾任調解委員或仲裁人三年以上者。
(5)曾於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院校講授法律、行銷或傳銷相關課程三年以上者。
(6)對傳銷產業素有研究,發表多層次傳銷專書或專門文章而著有聲譽者。
(財團法人多層次傳銷保護基金會調處委員會委員遴選及運作規則第2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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