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層次傳銷問與答

傳銷事業應在契約解除生效後的30日內返還全額價金,但可以扣除商品因為傳銷商行為所導致毀損滅失的價值,以及當初傳銷事業因為該筆進貨所給付的獎金或報酬。(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20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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