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層級的直接銷售即「多層次傳銷」(Multi-Level Marketing),與單層級直銷不同之處在於,前者的傳銷商收入來源除來自銷售商品外,還可獲得下線組織一定比例之業績獎金。 所以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3條規定:「本法所稱多層 次傳銷,指透過傳銷商介紹他人參加,建立多層級組織以推廣、銷售商品或服務之行銷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