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會公告

多層次傳銷保護機構 12月29日正式營運


今年一月公布施行的「多層次傳銷管理法」,使過往以行政命令作為管理多層次傳銷產業的「多層次傳銷管理辦法」走入歷史。「多層次傳銷管理法」除了更精確的定義多層次傳銷產業外,亦給予傳銷商更全面的保障,其中最具代表性的,便是多層次傳銷保護機構的設立。

  「財團法人多層次傳銷保護基金會」最主要的任務,是調處多層次傳銷事業與傳銷商間,因多層次傳銷所產生的民事爭議。以往傳銷事業與傳銷商發生多層次傳銷的民事爭議時,往往因為身為主管機關的公平交易委員會僅處理違反行政法令,並無法提供雙方民事爭議之完整協助。但12月29日「財團法人多層次傳銷保護基金會」正式營運後,只要傳銷事業或傳銷商符合向保護基金會申請調處的要件,保護基金會即可提供程序上的協助,促使雙方和平且盡速地解決糾紛;縱使最後調處不成立,保護基金會亦可在具有一定條件的傳銷商(二十位以上傳銷商受損害或請求賠償金額達新台幣一百萬元以上者)協助提起訴訟;又假若調處雖然成立,但應負賠償責任的傳銷事業逾期不給付賠償,保護基金會也可以在一定額度內先代替傳銷事業給付傳銷商,再向傳銷事業追償該賠償與追償費用。

  「財團法人多層次傳銷保護基金會」的設立不僅能協助傳銷事業與傳銷商解決紛爭,更希望能使傳銷產業更健全的發展,扭轉社會大眾對多層次傳銷產業的若干負面形象。「財團法人多層次傳銷保護基金會」開幕典禮時間訂於12月29日上午11時至12時,地點為基金會辦公處(臺北市中山區復興北路150號3樓之3)一樓大廳。欲瞭解更多關於「財團法人多層次傳銷保護基金會」的資訊,請上基金會官網www.mlmpf.org.tw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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