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會公告

轉知【政府輔導及補助】公告114年度「商業服務業節能設備汰換補助」委託辦理單位、補助項目購買期間、申請補助期間、回收證明文件期間及相關申請事宜



一、依據:經濟部商業服務業節能設備汰換補助要點(以下簡稱補助要點)第2點、第4點及第7點規定。

二、本案商業服務業節能設備汰換補助之受理申請、審核、通知補正、准駁、查核、撤銷或廢止、核撥或追回款項等行政處分及相關作業,委託財團法人中衛發展中心辦理,委託期間自中華民國(以下同)114年1月16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三、補助項目購買期間:自114年1月1日起至114年5月31日止。

四、申請補助期間:自114年即日起至114年5月31日17時止。補助期間屆滿前,如補助經費即將用罄,本部得公告終止補助及提前截止受理申請補助。

五、回收證明文件期間:自113年12月1日起至114年5月31日止。

六、本補助一律採線上申請,申請網站:https://www.essc.org.tw;申請時間依申請網站後台時間認定,逾受理申請時間,不予受理。

七、本補助客服專線:(02)8978-5999。
  

詳細資訊:經濟部商業發展署/訊息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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