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傳銷先進提出對於傳銷法令的修改建議 期限至5月11日止
「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經立法院三讀通過,並於103年1月29日施行至今已屆滿四年。同時同時因為「多層次傳銷管理法」授權而訂定的「多層次傳銷管理法施行細則」與「多層次傳銷保護機構設立及管理辦法」,從施行至今也即將滿四年。
這四年來,傳銷產業遵循上述法令經營組織、銷售商品並從事行政管理,這些重要的經驗都是促使傳銷產業更進步的資源,因此傳保會希望能彙整傳銷先進對於傳銷法令的修法建議,並將各方建議整理後請傳保會「多層次傳銷管理法令研究小組」進行研究,預計於108年初經傳保會董事會通過後向主管機關提出修法建議,促使主管機關與立法機構能將「多層次傳銷管理法」、「多層次傳銷管理法施行細則」與「多層次傳銷保護機構設立及管理辦法」修訂得更為完備周延。
若各位傳銷先進對於「多層次傳銷管理法」、「多層次傳銷管理法施行細則」與「多層次傳銷保護機構設立及管理辦法」的規範內容有任何調整想法,歡迎惠賜您的建議給傳保會,並請您注意以下事項:
一、請將您的建議填寫到「多層次傳銷管理法令修改建議書」,如篇幅不足可以自行增加
二、您提出的修法建議請務必具體明確,若能提出相關研究資料更佳。
三、請於「多層次傳銷管理法令修改建議書」之表格下方填寫您的全名(姓名、公司名稱或團體名稱),並且親自簽名或蓋章(如果您為個人請親自簽名,如果您為公司或團體請蓋上公司或團體之印章與代表人印章。
四、請您將「多層次傳銷管理法令修改建議書」填妥後連同相關研究資料,以掛號方式郵寄傳保會。(收件人:財團法人多層次傳銷保護基金會。收件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復興北路150號3樓之3。)
五、收件截止日為107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