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會公告

澄清聲明:關於中央通訊社12月29日「傳銷保護基金會今啟動」報導一文


  本會於民國103年12月29日上午11時,假本會辦公處舉辦開幕典禮,感謝各家媒體派員參與並報導。其中中央通訊社於當天19:41:33以「傳銷保護基金會今啟動」為標題發佈新聞,本會十分感謝中央通訊社撰文報導本會開幕並介紹本會任務及運作方式,然而該新聞內容之部分敘述恐有造成外界誤解之虞,故本會特別澄清說明如下:

一、 該新聞第五段報導:「根據傳銷保護基金會表示,傳銷事業每年每家依據營業額級距繳交年費,最高繳的年
   費大約是10萬元,共新台幣9000萬元。」

   其中「共新台幣9000萬元」應更正為「共新台幣900萬元」。

二、 該新聞第六段報導:「傳銷商則每年每人只要繳交200元會費,共有900萬元的年費,以供傳銷保護基金營
   運使用;另外還有保護基金,傳銷事業與傳銷商僅只要繳1次,做為未來代償之用。」

   其中傳銷商每年每人只要繳交200元「會費」,應更正為「年費」,但此確定之年費,仍有待公平交易委員
   會正式公告
。另全體傳銷商可收取之年費,尚待繳納傳銷商人數確定後,方可得知。

  本會於發現上述錯誤後,旋即請中央社進行更正,並感謝中央社於12月30日14:45:29以「傳銷保護基金會啟動 協調糾紛諮詢」為標題重新發佈新聞。然為避免外界有所誤解之虞,爰公告此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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