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多層次傳銷保護基金會法律諮詢服務作業要點
財團法人多層次傳銷保護基金會法律諮詢服務作業要點
第1條 |
財團法人多層次傳銷保護基金會(以下簡稱本會)為提供有關多層次傳銷法令之諮詢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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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條 |
同一時段,如申請諮詢者之人數過多時,以已向本會繳納保護基金及年費之傳銷商及傳銷 除諮詢時間外,本會於其他服務時間不提供法律諮詢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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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條 |
本會法律諮詢之服務,僅限於與多層次傳銷法令相關之民事爭議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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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條 |
申請諮詢者應於成功預約之諮詢時段前,準時到場並攜帶相關資料;無故不到場且未於諮 若有前項無故不到場且未事先通知取消之情形達二次者,該年度不得再向本會申請法律諮 為保障其他申請諮詢者之權益,已繳費之申請諮詢者以一年申請三次為限。但未繳費之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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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條 |
本會諮詢時間每週一次,並於網站及臉書事先公告該次之諮詢時間。(現階段時間暫定為每 每位申請諮詢者之諮詢時間為二十分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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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條 |
本會之法律諮詢服務僅提供法律問題之意見,律師不代為訴訟撰狀或出庭,亦不提供具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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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條 |
遇特殊重大案件、繁複問題或其他非本會諮詢範圍者,本會得提供申請諮詢者至其他專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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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條 |
申請諮詢者向本會所提供之個人資料及相關資料,均僅供本會提供法律諮詢、後續相關事 一、配合司法單位之調查或使用。 二、配合政府主管機關依職權或職務需要之調查或使用。 三、基於法律規定善意處理或利用相關資料。 四、經提供相關資料者本人之書面同意。 五、其他合於法令規定之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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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條 |
本要點內容如有調整或變更,將隨時於本會網站公告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