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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騷擾防治不能等到「正式申訴」才開始!企業雇主責任一次掌握


  職場性騷擾不只是個人之間的問題,對企業而言,更涉及雇主的法定防治與補救責任。
  傳保會於9月7日邀請萬國法律事務所郭曉丰律師,以「工作場所性騷擾之雇主防治義務」為題,從性別平等相關法規及實務案例出發,帶領傳銷公司了解企業面對職場性騷擾事件時應注意的法律責任與處理方式。

  課程中透過法院案例說明,即使當事人主觀上不願提出性騷擾申訴,當雇主已知悉相關情況時,仍可能負有依性別平等工作法採取「立即有效之糾正及補救措施」的義務。換句話說,企業不能單純以「員工沒有申訴」作為不處理的理由。
  課程也進一步透過實際判決提醒企業,所謂「有處理」並不代表做了任何措施就一定足夠。例如,單純准許員工請假或居家工作,未必就能被認定為有效的補救措施;企業仍應依個案情況,採取適當且即時的隔離、調整職務或其他必要措施。職場性騷擾的發生場域也不一定侷限於辦公室。課程案例指出,若尾牙等活動屬於雇主所舉辦的活動,員工於活動場合遭受性騷擾時,雇主仍可能負有相關防治責任。

  因此,企業建立性騷擾防治制度,不能只停留在張貼公告或完成教育訓練,更重要的是讓主管及員工知道:事件發生時可以向誰反映、企業應如何啟動處理程序,以及如何保護當事人。
  本次課程透過法規解析與法院案例,讓傳銷公司更具體理解企業在性騷擾事件中可能涉及的行政、民事、刑事及公司內部懲處責任,也提醒企業建立完善的預防及處理機制。

  傳保會持續透過法令實務課程,協助多層次傳銷事業掌握最新法規與實務處理方式,將法令遵循落實到日常管理,共同打造安全、尊重且友善的職場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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