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導
* 輔導申請資格:
已經向公平交易委員會完成報備從事多層次傳銷行為之傳銷事業
* 輔導申請資料:
請傳銷事業填妥備齊以下資料共1式3份後,再以掛號或親送方式送至傳保會:
一、傳銷事業填寫完畢之「A-1傳保會輔導傳銷事業建立其與傳銷商間紛爭處理機制之傳銷事業資料表」
(下載)
二、傳銷事業填寫完畢之「A-2多層次傳銷事業紛爭處理機制查核項目自評表」(下載)
三、傳銷事業在「多層次傳銷事業紛爭處理機制查核項目自評表」中提及之文件,例如:營業規章、參加契
約書、處分通知範例…等。
註:傳銷事業與傳銷商間有關多層次傳銷民事紛爭之處理機制,包含傳銷事業於紛爭發生前告知傳銷商之事
項,及紛爭發生後之處理方法。如果傳銷事業對於要如何建置或調整紛爭處理機制有任何疑義,可以參
考以下文件或方法。
一、關於要告知傳銷商哪些內容或紛爭處理程序宜如何進行,可參考「A-3傳保會對於傳銷事業與其傳
銷商間紛爭處理機制之審查要點」(下載);對於紛爭處理程序之流程,可再參考「A-4傳銷事業
內部爭議處理機制之建議程序」(下載)。
二、以上文件若不足以協助傳銷事業建置或調整紛爭處理機制,傳保會另提供諮詢服務,傳銷事業可來
電傳保會預約。
* 輔導流程:
一、傳保會收到傳銷事業提供之「輔導申請資料」後將進行初審,初審後若發現有缺漏、辨識困難或答覆不
清等狀況,將去電向傳銷事業確認,如有必要將請傳銷事業補件。
二、「輔導申請資料」若無需再確認或補件,傳保會輔導執行委員將以3人為一組進行書面審查。審查後若
認為傳銷事業的紛爭處理機制有需調整之處,將提出調整建議。
三、傳保會將輔導執行委員3人小組提出之調整建議回覆傳銷事業,供傳銷事業作為建置或調整紛爭處理機
制之參考。
註:A-5傳保會輔導傳銷事業建立其與傳銷商間之紛爭處理機制流程(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