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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交易委員會修正「多層次傳銷保護機構設立及管理辦法」部分條文


財團法人多層次傳銷保護基金會電子報第五十四期

(MLMPF Newsletter No.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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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多層次傳銷保護基金會(傳保會)

Multi-Level Marketing Protection Foundation(MLMPF)

 

發行日期:2019年11月11日

 

 

 


    

                                  公平交易委員會修正「多層次傳銷保護機構設立及管理辦法」部分條文

 

  多層次傳銷保護機構設立及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自103年5月19日發布施行,後於108329日修正,為使多層次傳銷保護機構(以下簡稱保護機構)輔導多層次傳銷事業(以下簡稱傳銷事業)建立其與傳銷商間之紛爭處理完善機制,茲為考評事業是否落實其所建構之糾紛處理機制,並就保護機構辦理調處任務之作業期間俾符合實務所需,復10810月31日修正發布現行條文,修正重點如下:

 

壹、增列保護機構辦理傳銷事業內部紛爭處理機制之評鑑任務,俾利達成產業自律。(修正條文第三條)

 第3條

  保護機構之任務如下:

一、調處多層次傳銷事業(以下簡稱傳銷事業)與傳銷商間之多層次傳銷民事爭議。

二、協助傳銷商提起本辦法第三十條所定之訴訟。

三、代償及追償傳銷事業因多層次傳銷民事爭議,而對於傳銷商所應負之損害賠償。

四、管理及運用傳銷事業及傳銷商提繳之保護基金、年費及其孳息。

五、協助傳銷事業及傳銷商增進對多層次傳銷法令之專業知能。

六、協助辦理教育訓練活動。

七、提供有關多層次傳銷法令之諮詢服務。

八、辦理輔導及評鑑傳銷事業與傳銷商間紛爭處理機制之相關事項。

  

貳、明定受理調處之主體為保護機構,並修正召開調處會議之期間規定為「工作日」,以資明確。(修正條文第二十八條)

 第28條

  符合前條保護要件之傳銷事業或傳銷商以書面請求調處後,保護機構應派專人負責瞭解案情,由輪值之三名調處委員進行調處。受指派之調處委員應選任一名主持調處程序。重大案件,得請求召開調處委員會進行調處。

  調處委員應於保護機構收到前項書面調處請求後十五個工作日內開會。必要時或經爭議雙方當事人同意者,得延長七個工作日

  第一項重大案件之要件及程序由保護機構擬議,報經本會核定後實施。

  調處當事人,就他方當事人於調處過程所提出之申請及各種說明資料或協商讓步事項,除已公開、依法規規定或經他方當事人同意者外,不得公開。保護機構及其人員、調處委員對所知悉調處過程及相關資料,除法規另有規定或經雙方同意外,應保守秘密。

  調處委員(會)應斟酌事件之事實證據進行調處,並得於合理必要範圍內,請求傳銷事業及傳銷商協助或提出文件和相關資料。

  董事(會)、監察人不得介入調處個案之處理。

 

【節錄自多層次傳銷保護機構設立及管理辦法部分條文修正總說明】

 

公告內容-請點此 

 

 

 

 

                                                                      12月專班課表出爐囉!

 

  財團法人多層次傳銷保護基金會(以下稱傳保會)將於12/4、12/16分別舉辦不同主題的專業知能增進課程,滿足夥伴們不同的需求。

  12/4「傳銷產業的發展、規範與案例分析」「個人資料保護法」兩堂課程,前者將以深入淺出的方式說明多層次傳銷的相關發展以及報備、退出退貨等法令規範,傳銷事業及傳銷商也能透過案例分析,進一步了解相關法令規範以確保自身的權益;後者鑑於傳銷商及傳銷事業於從事業務時均不免接觸、蒐集他人之個資,對於如何確保所蒐集之個人資料安全與避免濫用亦為首要之重,故藉由本堂課程之安排將使夥伴們能就個人資料保護法有所認知,避免觸法,並進而減少糾紛之產生。

  12/16「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相關規範」「營養食品、化粧品廣告案例分析」兩堂課程,係鑑於公平交易委員會歷年所發布的多層次傳銷事業經營發展狀況調查結果,傳銷事業的產品以營養食品為大宗,其次則為美容保養品,近年來傳銷事業或傳銷商在銷售商品時亦常觸犯相關法規,加上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已於去年(107)修正完成,並經公告,將於今年(108)正式生效。故對傳銷事業及傳銷商而言,更新化粧品的相關法令知能刻不容緩。

  以上兩場課程可照您的需求選擇報名場次,除可增進相關法令知能、了解從業過程中之權利義務外,並可於課程結束後獲得傳保會提供的「研習證書」一張,課程時間安排與報名資訊,請見以下說明或至傳保會網站(https://www.mlmpf.org.tw/)查詢。

課程一、108年12月4日(星期三)下午13時30分至17時00分

一、場  地: 臺北市進出口商業同業公會9樓第1會議室
                         (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50號-捷運「行天宮站」4號出口左轉步行2分鐘)

二、聯絡電話:(02)2546-1636#20(簡先生)

三、人    數:70人。

四、活動流程:

   

課程二、108年12月16日(星期一)下午13時30分至17時00分

一、場  地: 臺北市進出口商業同業公會9樓第1會議室
                         
(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50號-捷運「行天宮站」4號出口左轉步行2分鐘)

二、聯絡電話:(02)2546-1636#20(簡先生)

三、人    數:70人。

四、活動流程:

    

報名方式:網路報名(請點此)

注意事項:

(1)報名成功後僅以【電子信箱】通知,不以其他形式通知。

(2)傳銷事業須向傳保會完成繳納2019年費用,始可報名。

(3)傳銷商須向傳保會完成繳納保護基金,始可報名。

 

 

 

 

  

 

問:

  加入傳銷事業後發現有誤寫推薦人的情事,造成我無法領取預期獎金,我能向公司申請更正嗎?如果不能,可以申請全額退款嗎?

 

律師答:

  能不能變更組織或是獎金計算錯誤與否需要視參加契約的內容而定,因此建議您可以先檢視當初加入時與公司簽訂的參加契約內容如何規範,再與公司溝通。

  如欲退出退貨,可依照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20、21條規定辦理,多層次傳銷管理法內已規定傳銷事業不可向傳銷商請求違約金或損害賠償,但如欲全額退款仍須注意是否另有商品價值減損或需要返還傭金、獎金等法規列舉事業可主張扣除的情況,原則上公司雖可要求扣除商品價值減損,但如何計算應依照參加契約中的價值減損表而定。

  此外如果您和公司協商不成或有其他爭議,亦可嘗試向傳保會申請調處。

  因律師答覆,會依照個別案件程度不一而有不同。若您看了此篇內容,仍有其他問題需詢問,歡迎來電預約法律諮詢!

 

▲傳保會於臺北、桃園、臺中、台南及高雄皆有法律諮詢服務,如欲預約法律諮詢服務,請電洽傳保會(02)2546-1636

 

 

 

 

 

問:

傳銷事業資料若有變更(例:事業名稱、地址...等),除向公平交易委員會(以下稱公平會)申請修改外,是否仍須向傳保會申請?

 

答:

是的,須分別向傳保會及公平會提出修改。

公平會雖為傳保會的主管機關,然兩者仍為不同單位,因此各自使用不同的資料系統,事業資料如果有更動,仍需要分別向兩機構個別申請資料變更,以便保障貴公司之權利及接收最新消息通知。

因此如果因為更名或遷移地址等原因,而須變更登記於傳保會的聯絡資料,請依如下步驟操作(以傳銷事業為例):

 

1.先至傳保會網站,並點選頁面左方「已繳費者登入」,再依循您的身分(傳銷事業/傳銷商)選擇登入的路徑。

 

2.依頁面要求填入統一編號(帳號)、密碼及驗證碼。(如果忘記密碼可點選「忘記密碼?」)

 

3.登入後點選畫面上方的「資料變更」

   

 

4.下載「事業/傳銷商 聯絡資料更改申請表」,完整填寫後再透過傳真(02-2546-1096)或e-mail(foundation@mlmpf.org.tw)的方式提供給傳保會,傳保會協助完成資料變更後會再通知事業/傳銷商。

    

 

  如果您提供給傳保會的聯絡資料已經更改,不論是名稱、地址還是電話,皆麻煩盡速依上述步驟下載「事業/傳銷商聯絡資料更改申請表」,完整填寫後以傳真或mail方式提供給傳保會,以利傳保會協助修改及建檔。避免日後因為未更新聯繫資訊,而無法如期收到傳保會寄發的繳費提醒、收據、活動通知等重要文件。如果您有任何疑義,歡迎致電傳保會(02-2546-1636)洽詢。

 


 

您對傳銷有不安與疑問嗎?

立即EMAIL本會信箱: foundation@mlmpf.org.tw

本會將代您匿名投稿於交流園地,完整回答您的疑問,也提供廣大傳銷從業人員一同參考!

 

MLMPF 第五十四期電子報

MLMPF Newsletter No.54

發行日期:2019年11月11日

 

發行人:陳榮隆

總編輯:簡春敏

主 編:劉宣妏

編 輯:馬蘊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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