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多層次傳銷保護基金會第一O二期電子報(MLMPF Newsletter NO.102)
發行日期:2023年11月14日
2023直銷法律國際研討會 12月22日與您相見!
傳保會與中華直銷法律學會謹訂於民國112年12月22日(週五)下午1時至5時,於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霖澤館國際會議廳(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一號)共同舉辦「2023直銷法律國際研討會」。
今年度適逢公平交易委員會管理傳銷產業30週年,本研討會除了很榮幸邀請公平交易委員會參與,就多層次傳銷產業概況及管制進行分享;另由傳保會委託之研究案進行研究成果發表,研究主題分別為「多層次傳銷產業與其他銷售模式在現代社會商業競爭力之比較、分析、評述與建議」、「傳銷權繼承制度之法律挑戰與對策-以臺灣傳銷產業慣見規範為探討中心」;接續由法務部調查局及專業律師分別以變質多層次傳銷為主題探討相關法律議題,以及邀請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科技法律研究所之專家以人工智慧與多層次傳銷產業之可能互動為主題,進行探討與交流。
誠摯邀請傳銷產業諸位先進蒞臨指導,您的參與將使本研討會蓬蓽生輝、增益碩果!
● 時間:民國112年12月22日(星期五)下午1時至5時
● 地點: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霖澤館國際會議廳(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一號)
● 主辦單位:財團法人多層次傳銷保護基金會、中華直銷法律學會
● 報名時間:近期開始,傳保會會寄送邀請卡通知您,請留意郵件或關注傳保會網站!
● 預定流程表:
中華直銷管理學會 2023年第28屆直銷學術研討會
隨著科技快速發展,世界也被各種科技與人工智能所圍繞,同時為因應工業發展所帶來的環境影響,人們對環境保護與企業責任也有更多的使命。為了協助傳銷產業思考與認識人工智能、生成式AI與ESG,中華直銷管理學會將於2023年11月16日(四)舉辦2023年第28屆直銷學術研討會!
本次研討會除了針對人工智能、生成式AI與ESG等議題進行等專題演講外,還包括直銷產業各項研究成果的論文發表,有興趣的傳銷夥伴歡迎出席聆聽。
● 日期:2023年11月16日(星期四)
● 時間:09:30-16:30(9:00開始報到)
● 地點:臺大醫院國際會議中心301廳(台北市中正區徐州路2號)
● 主辦單位:中華直銷管理學會
● 活動流程表:
傳保會在11月還有2場課程,歡迎傳銷夥伴把握機會!
11/17 台中場「個人資料保護法與個資保護管理制度」課程
傳銷事業及傳銷商在從事傳銷行為時需要蒐集大量的個人資料,傳保會希望幫助傳銷事業及傳銷商了解法令規定,合法進行個人資料蒐集、處理與利用,避免造成糾紛甚至不小心觸法。行政院也日益重視個人資料保護,各部會亦配合行政院政策加強轄下產業的個資檢查事項;同時公平會每年辦理多層次傳銷事業業務檢查,「個人資料之蒐集或處理」仍是查核重點之一。
為了協助夥伴認識法令規定與實務運作,傳保會再次舉辦「個人資料保護法與個資保護管理制度」課程,邀請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科技法律研究所陳玥汝法律研究員主講,透過法令介紹與案例說明,增進夥伴對於個資保護法令與制度的理解。
全程「現場參與」本次課程的夥伴,於課程結束後可獲得傳保會提供的「研習證書」一張。詳細的課程時間安排與報名資訊,請見以下說明或前往傳保會網站活動公告。
台中場次:
112年11月17日(五)下午13時30分至17時00分
●場 地: 集思台中新烏日會議中心303會議室(台中市烏日區高鐵東一路26號)
●交通資訊:【捷運】高鐵台中站3號出口直行約50公尺,會議中心即在左前方
【台鐵】新烏日站由出口處往前直行約50公尺,會議中心即在右側
【高鐵】台中高鐵站往出口3台鐵車站方向直行,右轉往台鐵售票大廳,會議中心即在左側
●活動方式:實體課程與線上視訊並行
●聯絡電話:(02)2546-1636#24 謝小姐
●人 數:50人。
活動流程:
報名方式:網路報名(請點此)
11/28 台北 「多層次傳銷爭議案例研析」課程
本次課程規劃介紹傳銷爭議類型,包括:傳銷權轉讓問題、傳銷公司如何對網路販售商品之傳銷商求償、傳銷公司限制高聘傳銷商不得經營他傳銷事業之規定是否有效、禁止排線問題、傳銷權繼承問題、個資外洩責任及通報義務、直銷商獎金強制執行問題、直銷商冒名訂貨問題等,並以實例說明爭議如何方向。
大成台灣律師事務所林天財律師研究傳銷法令30年,著有傳銷法令專書及發表多篇研究論文,對傳銷產業之生態、傳銷法令及各種案例均有豐富之知識與處理經驗。本次課程很榮幸邀請林天財律師擔任講師,並將同步進行線上視訊以便於無法親臨現場的傳銷事業及傳銷商參與,課程重要不容錯過。
全程「現場參與」本次課程的夥伴,於課程結束後同樣可獲得傳保會提供的「研習證書」一張。詳細的課程時間安排與報名資訊,請見以下說明或前往傳保會網站活動公告。
112年11月28日(星期二)下午13時30分至17時00分
●場 地: 台北市進出口商業同業公會3樓第1會議室
(台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50號-捷運「行天宮站」4號出口左轉步行2分鐘)
●活動方式:實體課程與線上視訊並行
●聯絡電話:(02)2546-1636#22 張小姐
●人 數:70人。
●活動流程:
報名方式:網路報名(請點此)
問1:
傳銷商退出後,若是擔心個人資料被濫用,是否可以要求公司刪除自己的個人資料?
答1:
傳銷事業因為招募傳銷商、管理傳銷組織、計算獎金及發放獎勵等因素,而有蒐集傳銷商個人資料的必要,但是當傳銷商退出時,依照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1條第3項的規定,傳銷商可以主張傳銷事業已經沒有蒐集個人資料的必要性,請求傳銷事業刪除、停止處理或利用個人資料。然而同條文但書規定,因執行職務或業務所必須或經當事人書面同意者,不在此限。該「不在此限」的理由,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施行細則第21條規定:1.有法令規定或契約約定之保存期限;2.有理由足認刪除將侵害當事人值得保護之利益;3.其他不能刪除之正當事由,為但書所定因執行職務或業務所必須。
另多層次傳銷管理法基於主管機關監督及管理上的考量,在第25條規定多層次傳銷事業應按月記載組織發展、商品或服務銷售、獎金發放及退貨處理等狀況之資料,以便主管機關進行查核,並在同條第2項規定這些指定資料必須保存5年,即使傳銷事業已停止多層次傳銷業務者亦同。而這些查核資料的具體內容,依照多層次傳銷管理法施行細則第9條第1項第3款的規定,包含傳銷商的姓名或名稱、國民身分證或事業統一編號、地址、聯絡電話及主要分布地區。
綜合以上說明,傳銷事業對於傳銷商的姓名或名稱、國民身分證或事業統一編號、地址、聯絡電話及主要分布地區等資料,依法至少要保存5年,即使傳銷商在退出後要求傳銷事業刪除,傳銷事業也可以依此拒絕。但關於傳銷商其他的個人資料(例如照片、訂貨紀錄等),如果在參加契約中沒有約定傳銷事業可以保存、沒有理由足以認定傳銷事業刪除該資料將侵害傳銷商值得保護的利益、或傳銷事業沒有其他不能刪除的正當事由,則傳銷商可以請求傳銷事業立即刪除這些個人資料。
本文改寫自《直銷法律實務問題》(頁110至頁112)
問2:
傳銷事業在保存傳銷商個人資料上,可以採行哪些方法呢?
答2:
一、傳銷商個人資料的紙本須放置於可上鎖的空間,鑰匙由專人管理,具使用權限的人員若需查閱需填寫使用登記。
二、保存傳銷商個人資料的主機系統需放置於可上鎖的空間,外面並張貼「嚴禁未經授權者進入」等類似之警告標示,並加裝監視器系統,具使用權限人員若需進入需填寫使用登記。
三、保存傳銷商個人資料的主機系統與資料庫需設定高強度密碼,並設定使用者權限,相關人員離職後亦須停止其權限。
四、若傳銷事業的外包廠商會接觸傳銷商的個人資料,如倉儲物流、資訊服務業者等,需簽訂保密合約,明定個資保護安全維護計畫及業務終止後的處理辦法。
▲傳保會於臺北、桃園、臺中及台南皆有法律諮詢服務,如欲預約法律諮詢服務,請電洽傳保會(02)2546-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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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LMPF 第一O二期電子報
發行日期:2023年11月14日
發行人:謝龍發
總編輯:劉宣妏
主 編:劉宣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