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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益求精!9/13專業知能增進課程活動報名


財團法人多層次傳銷保護基金會第八十七期電子報(MLMPF Newsletter NO.87)

發行日期:2022年8月11日

 


 

精益求精!9/13專業知能增進課程活動報名

 

   傳銷產業歷經時代的洗鍊,蛻變成今日蓬勃發展的榮景,多層次傳銷管理法也因應時局的變遷,為傳銷產業提供更完整的規範,「傳銷產業的發展、規範與案例分析」課程,講述多層次傳銷管理法中傳銷事業及傳銷商的權利義務關係,透過案例解析產業實務上常遇到的法律問題,有助於增加傳銷產業法律層面的知識。

  傳銷又稱作人與人之間的事業,推廣人際網絡發展商品銷售,傳銷事業自然會有許多應用個資的需求,「多層次傳銷之個人資料及消費保護」課程除了藉由個資案例分析導入,分辨何者為應受保護的個人資料,蒐集個資的合理使用範圍,甚至是契約解除後的個資處理,同時再介紹一般消費行為對於公司所需要注意的事項,豐富內容與傳銷產業密切相關。

  傳保會特別邀請萬國法律事務所陳一銘律師講授「傳銷產業的發展、規範與案例分析」,以及大成台灣律師事務所羅舜鴻律師講授「多層次傳銷之個人資料及消費保護」課程,兩位經驗豐富的講師將為傳銷夥伴帶來最新的法規資訊,以及最精闢的案例分析,幫助傳銷夥伴在傳銷產業無往不利,精彩內容可要把握機會報名參與喔!

 

111年9月13日(星期二)下午13時30分至17時00分
  ● 場  地: 臺北市進出口商業同業公會3樓第一會議室
          (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50號-捷運「行天宮站」4號出口左轉步行2分鐘)
  ● 聯絡電話:(02)2546-1636 #24 張小姐
  ● 人    數:75人。
  ● 活動流程:
    

 

報名方式:網路報名(請點此)

傳保會完整活動公告:請點此

 

 

公平交易委員會9/2310/14多層次傳銷法令規範說明會

  

  公平交易委員會將分別於923日以及1014日舉辦兩場多層次傳銷法令規範說明會。

  923日說明會除了有「多層次傳銷法令與案例解析」,還有「個人資料保護法令與案例解析」以及「性別平等及友善職場」精彩內容!

 

  *日期:111923日(星期五)下午

  *地點:臺大醫院國際會議中心4402AB廳(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2號)

 


 

  1014日說明會(花蓮場)內容包含「多層次傳銷法令與案例解析」和「防範非法吸金詐騙」,除了有多層次傳銷內容,同時討論虛擬貨幣議題!

 

  *日期:1111014日(星期五)下午

  *地點:花蓮藍天麗池飯店 (花蓮縣花蓮市中正路590)

 

  兩場由主管機關說明法令規範及案例解析,肯定是業界特別關心的議題,鼓勵有興趣的夥伴盡早報名參與課程。

 

  詳細議程及報名資訊請見:公平會最新消息連結(請點此)花蓮場(請點此)

 

 

共同打擊詐欺!不得以多層次傳銷方式推廣虛擬貨幣!

 

  行政院各部會共同打擊詐欺行動,防制不肖犯嫌利用多層次傳銷進行投資虛擬通貨,公平交易委員會特別提醒各位傳銷夥伴,不得以多層次傳銷方式推廣、銷售虛擬貨幣。

  虛擬通貨(或稱虛擬商品、虛擬資產等)非我國法定貨幣,不具廣泛流通性,常涉及詐騙及洗錢等不法風險,亦無投資人保護機制,故購買虛擬通貨本質上屬於高度風險之投資行為,與多層次傳銷著重於銷售商品或提供服務之目的相違。又多層次傳銷管理法針對傳銷商所購買之商品或服務,訂有傳銷商得解除或終止契約之退貨退款等規範,因虛擬通貨為投機商品,具有暴漲暴跌之特性,傳銷商倘欲辦理退出退貨,將面臨傳銷事業無法依法定計算方式買回傳銷商持有之虛擬通貨,而難以達成多層次傳銷管理法所欲保障傳銷商解除或終止契約之退貨退款權益,故虛擬通貨不得作為多層次傳銷商品或服務之標的。

  為打擊詐欺及防制多層次傳銷進行投資虛擬通貨之不法情事,公平會提醒各界傳銷夥伴,不得以多層次傳銷方式推廣、銷售虛擬通貨,以免造成財產損失或觸法,同時公平會亦已將其列為近期業務檢查重點。

 

公平會來函傳保會原文連結

 

 

問:
  傳銷商違法蒐集個人資料時,傳銷事業是否要負連帶責任?

答:
  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的規定,非公務機關對於個人資料的蒐集、處理或利用,如果有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的情事,須負民事上的損害賠償責任、形式上的有期徒刑或罰金,或被行政主管機關課處罰鍰。這裡所指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的情事,包括但不限於:
1.未告知當事人蒐集個人資料的目的。
2.非基於與當事人之間契約或類似契約的關係,且未採取適當的安全措施,即進行一般個人資料的蒐集或處理。
3.未在蒐集一般個人資料的必要範圍內利用個人資料。

  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條規定:「受公務機關或非公務機關委託蒐集、處理或利用個人資料者,於本法適用範圍內,視同委託機關。」因此如果傳銷商蒐集、處理或利用個人資料的行為,是基於傳銷事業的委託,傳銷事業就必須與傳銷商一同擔負起相關責任。

 

本文參考自《Q&A直銷法律實務問題》(頁164至頁166)

 

傳保會於臺北、桃園、臺中、台南及高雄皆有法律諮詢服務,如欲預約法律諮詢服務,請電洽傳保會(02)2546-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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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即EMAIL本會信箱: foundation@mlmpf.org.tw

本會將代您匿名投稿於交流園地,完整回答您的疑問,也提供廣大傳銷從業人員一同參考!

MLMPF 第八十七期電子報
發行日期:2022年8月11日

發行人:邱永和
總編輯:簡春敏
主 編:劉宣妏
編 輯:簡禎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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