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多層次傳銷保護基金會
Multi-Level Marketing Protection Foundation
MLMPF 第三十一期電子報
MLMPF Newsletter No.031
2017年12月10日
1.財團法人多層次傳銷保護基金會 董事 2.Amway創辦人皇冠大使 3.卓越國際體系創辦人 經 歷: 1.台灣直銷產業工會創會長 2.卓越國際公益協會創會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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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驗分享】
萬丈高樓平地起 英雄不怕出身底
許旭昇——在全球Amway直銷商夥伴口中的小巨人,因為積極的思想、虛心的學習及堅持到底的決心,使他在安麗事業創造了一次又一次的奇蹟。他以驚人的速度20個月上鑽石、7年登上皇冠大使,秉持的精神「做、做做、做做做」正是他不斷邁向事業高峰的不二法門!
出生於澎湖一個偏遠漁村的許旭昇,7歲全家搬到高雄定居,這個童年只能吃地瓜粥糊口的小男孩,小時候的夢想竟是吃到一碗熱騰騰的白米飯。由於家中經濟貧困,許旭昇從小就懂得幫忙分擔家計,幼年的他曾經許下一個心願,長大一定要努力工作,讓辛苦了一輩子的父母親享福,讓對自己寄予厚望的父親以兒子為榮。
沒有好的條件背景,只能半工半讀完成高職學業,做過鋪路,拆船,燒焊等苦力, 後來進入餐廳從外場服務生到當上吧台師傅,為了多賺一些錢,每天辛勤工作16小時,努力了11年,結果只能維持生活,還是無法脫離貧窮。
他經常問自己:「難道我一輩子就只能這樣嗎?」然而日子一天天過去,幸運之神始終沒有降臨,他的夢想也越來越遙遠⋯⋯
遇見Amway 攀登人生高峰
所幸,11年的吧台師傅生涯,並沒有抹滅許旭昇對成功的渴望。1985年8月13日,一通昔日好友的電話邀約参加了第一場Amway事業說明會,許旭昇馬上加入,因為他看到Amway完善理想的制度,做大做小、做快做慢、賺多賺少、投入多少時間從事,一切都是自己決定。更重要的是Amway没有固定消費要求與存貨的壓力,再加上為優質的產品及Amway領導人的氣質與熱情所吸引!
於是,一個沒有業務經驗、不善溝通、工作時間很長的吧台師傅,開始兼差經營Amway。令人驚訝的是,許旭昇第一個月業績就達到15%,第三個月達到銀章,第二十個月達到鑽石,後來更以7年的時間快速達到皇冠大使。雖然Amway在台灣已經35年了,許旭昇達到鑽石及皇冠大使的速度至今還是最快紀錄。
期許傳保會 帶領產業邁向康莊大道
2017年11月4日許旭昇在自創的卓越體系年度國際盛會上面對來自20多個國家地區、幾千位的事業伙伴演講時特別提及:「希望傳銷保護基金會除了協助直銷業內的糾紛調處,能更進一步糾舉違法、保障合法。更期待的是帶領傳直銷業能夠更健康、更完善的發展,成為最好的產業之一。」
傳保會106年最後一波專業知能增進課程 化妝品與食品廣告法規再次登場
傳保會專業知能增進課程於106年已開設多場,邀請學者專家講授多層次傳銷管理法、消費者保護法、個人資料保護法、化妝品相關法令規範與食品廣告相關法令規範等。12月5日傳保會於台北市進出口商業同業公會舉辦106年最後一場次「化妝品相關法令規範」與「食品及健康食品法規及案例分析」課程,參與人數仍十分踴躍,非常感謝各位傳銷夥伴的支持。
傳保會陳榮隆董事長於開場致詞時感謝當天出席的傳銷事業代表與傳銷商,希望大家都能從課程中獲取所需、解答疑惑。當天兩位講師-食品藥物管理署黃明權副組長與吳怡萱研究副技師,皆為課程講義增加內容,以貼近傳銷夥伴的需求,多位夥伴亦於課後請教講師問題,求知若渴的精神令人敬佩。
食品藥物管理署黃明權副組長講授「化妝品相關法令規範」,傳保會陳榮隆董事長於台下聆聽。
食品藥物管理署吳怡萱研究副技師講授「食品及健康食品法規及案例分析」
問:
爸爸在二個月前成為A傳銷事業的傳銷商,以貨到付款的方式購買了魚油、鈣片和綜合維他命,但送來的卻是魚油、鈣片和膠原蛋白,因此爸爸只收了魚油和鈣片並付清款項,膠原蛋白則是拒收,二週後A傳銷事業匯了魚油、鈣片和膠原蛋白的零售獎金共800元給爸爸。
十天前爸爸向A傳銷事業表示要退出並且退貨,但A傳銷事業卻要求我們返還800元的獎金,覺得很不合理。
答:
依照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21條規定,傳銷商自訂約日起算超過三十天後,仍得隨時以書面方式退出多層次傳銷計畫或組織,並要求傳銷事業退貨。但傳銷商所持有的商品自可提領之日起算已逾六個月者,則不得要求退貨。此外,傳銷事業買回傳銷商欲退還之商品時,得扣除因為該項商品交易而對傳銷商給付的獎金或報酬;若取回的商品有價值減損的情形,傳銷事業亦可於買回時再扣除減損的金額。
您的爸爸在二個月前成為A傳銷事業的傳銷商,雖然已經超過法定三十天的猶豫期但仍然可以退出A傳銷事業並將已購買的魚油及鈣片退回(因為您爸爸與A傳銷事業只完成了魚油和鈣片的交易,綜合維他命和膠原蛋白則否),但是A傳銷事業可以扣除您爸爸因為購買魚油及鈣片而領取的零售獎金,如果您爸爸退回的魚油及鈣片有價值減損的情形,譬如:過期、已食用、發霉等狀況,則A傳銷事業還可以再扣除減損的金額。
A傳銷事業會發放零售獎金,是因為您爸爸購買了商品因而符合發放的資格,因此當您爸爸將商品退回A傳銷事業時,您爸爸領取獎金的資格自然也不再存在。而A傳銷事業可以在退還魚油和鈣片的費用時,扣除您爸爸領取的零售獎金中關於魚油和鈣片的獎金,至於綜合維他命的獎金因為您爸爸最後並沒有跟A傳銷事業完成綜合維他命的交易,因此這筆獎金屬於不當得利,您爸爸必須再歸還給A傳銷事業。
▲傳保會於臺北、桃園及臺中皆有法律諮詢服務,如欲預約法律諮詢服務,請電洽傳保會(02)2546-1636
問:
曾參加過傳保會的專業知能增進課程覺得很受用,想讓所屬傳銷商也獲得相關知識,請問傳銷事業要怎麼跟傳保會合辦課程?
答:
依據多層次傳銷保護機構設立及管理辦法第3條之規定,傳保會的任務範圍包含:「協助傳銷事業及傳銷商增進對多層次傳銷法令的專業知能」以及「協助辦理教育訓練活動」。因此傳保會從105年開辦「專業知能增進課程」以來,內容包含了「傳銷產業的發展與規範」、「消費行為面面觀」、「個資保護一把抓」等課程。傳保會希望透過這些課程,協助傳銷事業及傳銷商增進對於多層次傳銷管理法、消費者保護法及個人資料保護法的認識,進而也提升傳銷商品的推廣力,降低製造及銷售商品過程中的觸法風險。
在106年,傳保會更進一步往食品與化妝品的領域前進。鑒於公平交易委員會歷年的傳銷調查報告顯示,傳銷事業的產品以營養保健食品為大宗,其次是美容保養品,例如公平會公告的「105年多層次傳銷商品或服務銷售概況」中,營養保健食品和美容保養品的營業額,就分別占了105年傳銷產業營業額中的59% 及17.5%,由此可知在傳銷產業中,瞭解食品與化妝品相關法令的知識已是件刻不容緩的事情。
而針對您所提出的疑問,目前傳保會舉辦「專業知能增進課程」的方式有以下兩種:
一、由傳保會不定期舉辦:
目前所舉辦的專業知能增進課程,課程內容含括傳銷相關法令、消保法、個資法、化妝品及食品相關法令等主題,您可隨時至傳保會的網站或臉書專頁獲得相關資訊。
二、由傳保會與事業合辦:
請事業協助提供課程場地並彙整60位以上傳銷商參與,傳保會可提供講師的人選以及教材印製等支援,其他細節可再洽談。
依據上述說明,若 貴事業有意願依說明二的方式與傳保會合開各項專業知能增進課程,歡迎來電洽詢合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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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LMPF 第三十一期電子報
MLMPF Newsletter No.031
發行日期:2017年12月10日
發行人:陳榮隆
總編輯:簡春敏
主 編:劉宣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