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報

傳銷事業停止營運,傳銷商該如何辦理退貨?



財團法人多層次傳銷保護基金會
Multi-Level Marketing Protection Foundation

MLMPF 第二十三期電子報
MLMPF Newsletter No.023

2017年4月10日

 

 

 

 

 

 

 

 

 

 

撰文者:
陳沛奇

現任:
貝里斯商均富國際企業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總經理

經歷:
外商公司總裁祕書12年
傳銷產業17年

 

 

       當初會接觸傳銷,是因為母親健康出問題而開始花時間了解預防醫學與治療醫學的差異性,也同時在母親友人的介紹下,開始接觸傳銷公司的產品;幸運地在一個成功的系統學習成長,開始我在傳銷產業的發展。

       我的傳銷事業是從陌生開發開始的,經過大陸及東南亞市場的歷練,讓我對傳銷的事業有很深刻的體認。過去工業時代的企業是以土地與資本為主,到了資訊時代的企業,則是以人才與資訊為中心,所以當我開始接觸傳銷事業時,我發現到傳銷事業其實是生活型態的表徵,是通路、產銷合一的完美事業,也是人脈關係的照妖鏡,因為傳銷事業是無店鋪的連鎖企業,主要面對也是「人」,人字兩撇寫完,卻是最複雜的關係,只要搞定人的問題就沒甚麼做不到的,所以在傳銷事業人人機會平等,只要選對平台,心態擺對,下大決心要讓自己成功就得跳脫命運的輪迴,命運即是慣性,唯有挑戰自己的慣性,放大自己的視野,成功就不難!威剛科技董事長陳立白先生曾經說過「人的定義」:


       三流人才是非常有能力者
       二流人才是非常有能力,加上有意願長期打拼者
       一流人才是前二者兼具,再加上對團隊、個人有長期承諾共同價值觀的人。


       你想成為哪一種人才呢?用智慧作為你生命的征服者,跟對人、做對事,在傳銷事業創造自己的夢想,這就是傳銷的魅力。

       目前的多元傳銷環境充斥下,走捷徑的傳銷公司或是經銷商,利用買空賣空的炒作制度,讓許多人的人脈關係受傷且給社會的觀感不佳,因為傳銷事業是有溫度的事業,所以對傳銷公司的選擇變得十分重要,找正派經營、一步一腳印落實經營傳銷公司的企業,讓自己的人脈不受到傷害且幫助身邊周遭的親朋好友,透過傳銷優質的平台,改變人生!


〜人生是體驗、成功是爭取、幸福是領悟〜

 

對於傳保會之期許

       一開始傳銷公司的設立與報備就非常的人性化,但在傳銷公司的運作模式及市場執行時,就常常有掛羊頭賣狗肉的情況發生,反而讓有意在傳銷產業發展的消費者或經營者受傷,造成大家對傳銷產業不認同與不信任的評價。希望傳保會可以幫助傳銷企業主與經銷商作為溝通橋樑,以軟性的訴求及專業的法律諮詢,協助傳銷企業也跟一般傳統企業一樣,建立完整健全的制度與認證,協助直銷商評定優質的傳銷公司,讓台灣的傳銷環境更加優質與專業,透過傳保會與政府雙向溝通,讓台灣政府也可以用正面的思考與眼光,給予傳銷產業在大環境的正向宣導,推動傳銷產業的永續發展!

 

 

 

 

       依據公平交易委員會「104年多層次傳銷事業經營發展狀況調查結果」顯示,傳銷產業的商品以營養保健食品及美容保養品為大宗,分別占多層次傳銷營業總額58%及18.4%。可知在傳銷產業中,瞭解食品與化妝品相關法令是有一定的重要性。


       傳保會於上月(3月)8日舉辦106年度第一場【專業知能增進課程】,並實現上一年度的預告,於今年規劃全新課程內容,邀請到「食品藥物管理署」黃明權前副組長與吳怡萱研究副技師,講授「化妝品相關法令規範」及「食品廣告相關法令規範」;開放報名僅不到一周,即迅速報名額滿。

 


食品藥物管理署黃明權前副組長講授「化妝品相關法令規範」

 


傳銷事業與傳銷商同聚一堂學習新知

 


食品藥物管理署吳怡萱研究副技師講授「食品廣告相關法令規範」


在此感謝各位傳銷事業與傳銷商的熱情參與,讓傳保會的專班之旅能繼續前進,亦歡迎事業洽談專班課程方向,與傳銷產業一同前進!
 


 

 全新【專業知能課程】好評加開!  
 

為回應傳銷事業與傳銷商之需求,傳保會將於4月19日加開第二場次,再次感謝傳銷事業與傳銷商的熱烈迴響,第二場次再次迅速額滿。傳保會將於5月於台中加開第三場次,請傳銷事業與傳銷商把握機會。
 

4月19日場次請見以下說明。

課程時間:106年4月19日(星期三)
課程地點:臺北市進出口商業同業公會
3樓第1會議室
               (原地點為9樓第1會議室,變更為3樓第1會議室,請報名者注意!)
               (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50號-捷運「行天宮站」4號出口左轉步行2分鐘)
聯絡電話:(02)2546-1636

 

 

 


 

注意事項:
1、完成報名者請於當日13:50前完成報到程序。
2、當日無法出席及變更出席人,請事先告知傳保會,以免影響到您日後報名活動之權益。
3、上課講義僅提供給報名之現場參與者一人一份,且不開放旁聽。
4、本會將以電子信箱通知報名成功, 收到「報名成功通知信」,才算完成報名。 若無收到報名成
     功確認信即代表未報名成功,請來電本會確認報名狀況。請報名者確認送出之資料正確性。

5、傳保會保留傳銷事業及傳銷商報名之權利。

不定期更新狀態!請密切留意官網官方粉絲專頁訊息以取得課程最新公告!

 

 

 

 

 

 

問:
       A傳銷事業一個月前公告要停止營運,雖然有接受傳銷商退出和退貨的申請,但都申請超過一個
月了還沒有拿到退貨的款項。而且聽說A傳銷事業可能在進行脫產解散,請問該怎麼辦?

 

答:
       依照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20條規定,傳銷商若在加入傳銷事業的三十天內向傳銷事業解除或終
止契約,傳銷事業必須在三十天內完成退出和退貨的作業;縱使傳銷商在加入超過三十天後才向傳銷
事業提出終止契約,依照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21條規定,傳銷事業也一樣要在三十天內完成傳銷商的
退出和退貨申請。


      因此A傳銷事業沒有在傳銷商提出退出和退貨申請後的三十天內完成退出退款作業,傳銷商可以
檢附證據向公平交易委員會(以下簡稱公平會)提出檢舉,若公平會查證屬實,可以對A傳銷事業處
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的罰鍰;若A傳銷事業仍不改正,公平會除了可繼續要求A傳銷事業
改正其行為或採取必要更正措施外,還可以再處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一千萬元以下罰鍰。

 

      傳銷商除了可以向公平會檢舉外,對於A傳銷事業沒有退貨退款的部分,也可以向傳保會申請調
處,由公正之調處委員傾聽傳銷商與A傳銷事業之訴求與理由,讓雙方的爭議能在不進行訴訟的情形
下也可以得到解決。而如果傳銷商擔心A傳銷事業脫產的行為,可能會導致日後因為A傳銷事業沒有
財產,而無法拿回欠款的話,傳銷商可以向傳保會預約法律諮詢,請教律師應如何對A傳銷事業的財
產先進行假扣押。


▲傳保會於台北、桃園及台中皆有法律諮詢服務,如欲預約法律諮詢服務,請電洽傳保會(02)2546-1636。

 

 

 

 

 

 

問:
申請過的調處案件,可否就同一案件再進行調處?

答:
本會業務規則第8條規定:「調處之申請於申請人未能證明已繳納保護基金及年費,或就曾聲請過調
處之同一事件再行申請調處者,本會得不受理。」


※延伸了解

 

 

 

您對傳銷有不安與疑問嗎?
立即EMAIL本會信箱: foundation@mlmpf.org.tw

本會將代您匿名投稿於交流園地,完整回答您的疑問,也提供廣大傳銷從業人員一同參考!

MLMPF 第二十三期電子報
MLMPF Newsletter No.023
發行日期:2017年4月10日

 

發行人:林宜男
總顧問:周由賢
總編輯:簡春敏
主 編:劉宣妏

首次申請

會員登入

調處申請

協助申請

輔導評鑑專區

影音專區

產業公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