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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銷事業協助傳銷商加入傳保會


      

財團法人多層次傳銷保護基金會

Multi-Level Marketing Protection Foundation

 

MLMPF 第十九期電子報

MLMPF Newsletter No.019


2016年12月10日

 

 

 

 

 

 

 

 

 

撰文者:蔡孟紅

 

經歷:

美商賀寶芙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總經理

中華民國直銷協會 常務理事 暨商德約法委員會召集人

美國註冊會計師 CPA, USA

 

 

     作為賀寶芙公司的專業經理人,讓我體認到這家公司的國際化和對社會的貢獻,早年在公司的提攜下,我監管整個東北亞地區的財務事務,這個工作讓我深刻認識到賀寶芙是家制度嚴謹的團隊。在我的財會專業領域中,我深知公司認真地為了獲利而努力,但我做為總經理時,更瞭解公司是為所有員工的健康而著想,譬如,我們呼籲除了早餐飲食的營養外,更要提升上班族運動的意願,鼓勵企業可以透過建立辦公室運動風氣,同事間一起揪團運動,保持健康活躍的生活習慣,希望大家忙碌工作之餘也能重視健康!我想「把員工和夥伴當作不可或缺的資產」,這是在這個產業,獨有的特色吧!

 

       也就是因為公司員工和會員夥伴們是組成我們直銷公司最重要的元素,我們產業就更需要一套自律自發的規則,協助公司之間、公司與會員間健康的發展,所以1994年世界直銷聯盟(WFDSA)就因應此需求制訂「商德約法」,台灣直銷協會也很快地在1996年引進台灣市場。我本人也很榮幸地在協會裡主持商德約法委員會,為推廣產業自律而努力。

 

       商德約法不應該只有我們直銷協會的會員知道,享受到。更重要的是,我們希望每個對這個產業有興趣的人,都了解為什麼我們需要商德約法,商德約法到底幫助我們什麼﹖協會在今年8月5日舉辦一個國際化的論壇, 請到世界直銷聯盟Ms. Tamuna Gabilaia執行長到場,與產官學界互相切磋,提高商德約法的公信力和價值,甚至我們邀請媒體朋友報導相關的活動,希望讓所有的人都能認識商德約法,並且知道直銷協會對於健全直銷制度所做的努力。最特別的是,今年我們首度通過世界直銷聯盟的商德約法認證,拿到金牌的獎章,證明台灣直銷協會會員們自律的高度,並不輸給其他先進國家。我們也不斷督促自己要與時俱進,就像在商德約法委員會中,我們會依據世界潮流、嚴謹且反覆推敲多次以修訂商德約法。此外我們都知道,有了好的法條,更需要有好的執行者,因此今年直銷協會在7月22日假西華飯店,舉辦商德約法種子講師論壇,培訓新的種子講師,這三年來,委員會計畫性地培訓百多位種子講師,讓所有學員們能回到自己母公司,將商德約法的精神和規則推廣開來,讓商德約法在每個角落開枝落葉,發揚光大。

 

       我們在協會裡持續倡導「商德約法」,不啻是呼應我們「多層次傳銷保護基金會」的宗旨,其核心工作「調處多層次傳銷民事爭議」、「教育宣導法令」等,都再再直指直銷產業的需求,帶給所有直銷夥伴們一個可以信任,安心的工作環境,萬一發生任何公司內部難以解決的爭端,基金會是一個讓人放心、具公信力的機構。基金會協助主管機關,從民間的角度適時地監督直銷產業的健康發展,對產業的形象有莫大的助益,將整個市場做大,讓更多的人能安心地發展其直銷事業。

 

 

 

「菜鳥傳銷:p」 系列第五集 《知識篇》正式上線! 
了解傳保會使命與任務,帶您一窺調處現場及公平交易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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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知能增進課程持續開班!! 

傳保會於11月分別與全球互動行銷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丞燕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舉辦專班,說明多層次傳銷管理法起源依據;並邀請資深律師,用淺顯易懂的真實經歷,講解生活中沒注意到的細節。

 

於全球互動行銷股份有限公司舉辦專班

 

傳銷商熱情參與課程是傳保會前進的動力

 

傳保會林宜男董事長於丞燕專班課後的Q&A時間向傳銷商介紹本會的任務

 

感謝全球互動行銷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丞燕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的參與夥伴。 
 

傳保會的專業知能增進課程在明年持續開班,課程方向將擴大至不同層面,亦歡迎事業來電洽談專班課程方向,與傳銷產業一同前進!

 

 

 

問: 
傳銷事業是否可以帳戶被凍結為由,拒絕退費?

 

律師答: 
若傳銷事業以帳戶被凍結一事為由,拒絕傳銷商退貨,似乎不妥。 


相關規定可參見(一) 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二十條(傳銷商猶豫期間內解除或終止契約及退貨規定),傳銷商得自訂約日起算三十日內,以書面通知多層次傳銷事業解除或終止契約;或(二) 多層次傳銷管理法二十一條(傳銷商猶豫期間後終止契約及退貨規定),傳銷商雖已經過三十日後,仍得隨時以書面終止契約,但其所持有商品自可提領之日起算已逾六個月者,不得要求退貨。

 

建議傳銷商可以寄出 存證信函,向系爭事業要求限期內退還貨物及返還相關費用;若無回應或調解不成立,再以訴訟方式主張權益。若系爭事業未依照法令在三十日內辦理,建議屆時向公平交易委員會以書面方式檢舉之。 

 

以上為本會法律諮詢時,將律師之答覆作一統整。因律師答覆,會依照個別案件程度不一而有些微差距。若您看了此篇內容,仍有個別問題需詢問,建請來電預約!!!


◆「什麼是存證信函?用途及效力?書寫格式?」…等相關問題請參考: 存證信函常見問題

 

 

問: 
請問若傳銷事業要替自家的傳銷商申請加入基金會,要如何申請加入呢? 

答: 
一般加入流程是由傳銷商於傳保會官網的「 首次繳費申請」專區申請繳費。 
如事業欲替傳銷商加入,為方便事業作業,請先下載 團體加入表格,將傳銷商資料填妥後,回傳至傳保會,由傳保會建檔。 
加入費用依團體表格內名單人數作計算,105年保護基金及年費費用共300元整。

 

註: 
◎ 團體加入表格內所有資訊皆為必填,建檔完畢後將寄送登入密碼至各傳銷商電子信箱。填寫時,請務必確認電子郵件之正確性。 
◎ 106年傳銷商年費將於明年一月底前公布。

 

如有任何疑問,請來電傳保會。

 


 

您對傳銷有不安與疑問嗎? 
立即EMAIL本會信箱: foundation@mlmpf.org.tw

 

本會將代您匿名投稿於交流園地,完整回答您的疑問,也提供廣大傳銷從業人員一同參考!

 

MLMPF 第十九期電子報 
MLMPF Newsletter No.019
發行日期:2016年12月10日


發行人:林宜男 
總顧問:周由賢 
總編輯:簡春敏 
主 編:樂可筠 
編 輯:周於蓁 
校 正:劉宣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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