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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銷事業與傳銷商間是否屬於僱傭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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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多層次傳銷保護基金會

Multi-Level Marketing Protection Foundation

 

MLMPF 第十二期電子報

MLMPF Newsletter No.012 


2016年5月10日

 

 

 

 

 

撰文者:謝堅彰

 

現任: 
公平交易委員會法律事務處副處長

財團法人多層次傳銷保護基金會第一屆董事

 

 

向來傳銷事業與傳銷商間傳銷之爭議,不外由二者間協商或透過法院訴訟處理。然協商時,直銷商每感於地位不平等,不能獲到公平合理的對待,頗多怨言。至於訴訟則因曠日廢時,或法官對傳銷實務未必深刻了解,依法論斷不符實際,判決結果雙方均不滿意。有鑑於此,公平會即藉由「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38條規定,指定設立保護機構,辦理完成報備之多層次傳銷事業與傳銷商權益保障及爭議處理等業務。


對此,業者曾有質疑,認為此等作法易讓外界誤以為傳銷產業內部迭有紛爭,致有損產業的形象。其實各行各業間內部難免都會有紛爭,隱惡並不能揚善,惟如能藉由專業客觀之第三人(調處委員)公平合理處理爭端,進而彼此間將來可憑以依循知所舉措,紛爭即會消弭於無形,未來即無紛爭亦會減少,產業形象反因之可揚善而提升。何況保護機構(以下簡稱傳保會)依「多層次傳銷保護機構設立及管理辦法」第3條規定,調處僅是任務之一,它還負有其他諸多的任務。


傳保會成立以來,已訂定各項典章制度,舉辦各項教育活動、法制研討會、各項宣導措施,成果斐然,有目共睹。從無到有,如同在荒地上辛勤灌溉耕耘,如今已漸有田野優美之風貌。相信持之以恆,必百尺竿頭更進一步,將來不僅是傳銷事業與傳銷商間重要的專業友善平台,更是台灣傳銷產業發展重要的基石。

 

 

傳保會於上月21日舉辦「專業知能增進課程」,報名狀況熱烈空前,課後也獲得滿意之回應!感謝當日參與的傳銷事業與傳銷商。為了當日無法前往的傳銷事業及傳銷商,傳保會於本月27日加開第二場,歡迎有興趣的傳銷事業及傳銷商報名!

※請即早報名,避免向隅。


 

【專業知能增進課程】 

課程內容: 
傳銷產業的發展與規劃」多層次傳銷管理法-學者專家 
消費行為面面觀」消費者保護法-行政院消保官 / 消基會 
個資保護一把抓」個人資料保護法-資深律師

 

課程時間:2016年5月27日13:00-17:30

地點:台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50號9樓第1教室(近捷運行天宮站4號出口左轉,步行約2分鐘)

網路報名: 傳銷事業點此 /  傳銷商點此

傳真報名: 傳銷事業點此 /  傳銷商點此

報名資訊請洽:(02)2546-1636 分機20 樂專員

 

公平交易委員會公平競爭處胡處長光宇

 

公平交易委員會公平競爭處胡處長光宇致詞

 

與會學員認真聆聽,會場座無虛席

 

 

問:傳銷事業與傳銷商間是否屬於僱傭關係?

 

律師答:

「民法」第482條:「稱僱傭者,謂當事人約定,一方於一定或不定之期限內為他方服勞務,他方給付報酬之契約。」換言之,傳銷事業與其所聘僱之員工間屬於僱傭契約。

傳銷商地位則類似獨立經銷商,即為一個獨立經營之主體。公平交易委員會「中華民國96年多層次傳銷事業經營概況調查報告」第7頁曾說明,「由於傳銷商和多層次傳銷事業間無僱傭關係,為促使傳銷商致力於銷售及擴張組織,除零售利潤外,各多層次傳銷事業亦設計獎金佣金分配制度,以達激勵之效。」


該段文字明確說明,傳銷事業與傳銷商間並不屬於僱傭關係,故傳銷商之參加契約近似於無名契約。法律上關係需視其契約約定,從其約定。


依據「民法」第71條及第72條,只要契約內容不違反法律強制規定、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國家法律即承認當事人所訂定契約為有效約定;若有契約未約定之處,則依照「多層次傳銷管理法」之規定。

 

 


下期電子報法令宣導專欄,繼續為您介紹《傳銷商之傳銷權繼承問題,即傳銷權可否被繼承?》

 

 

問:某傳銷事業來電詢問欲將該公司新銷售之商品資料預先交由傳保會審查,日後再向公平會報備,是否可行?

 

答:此狀況有兩個主題需注意。

一、「是否可預先交給傳保會審查?」:依照「 多層次傳銷保護機構設立及管理辦法」第1章第3條「保護機構之任務」所列,傳保會並不具有審查權力。同時,傳保會為維持公平公正之立場,傳銷事業欲變更傳銷商品或制度,需向公平交易委員會事先變更報備。

欲了解傳保會服務項目,可參考 設立宗旨

 

二、「日後再向公平會變更報備可行嗎?」:傳銷事業欲變更之商品資訊,皆需向公平交易委員會事先報備。

※例案:四月期間,某傳銷公司變更商品品項,但並未事先變更報備,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7條第1項規定,處新臺幣5萬元罰鍰。相關規定請參考 公平會網站-多層次傳銷事業報備及變更報備準則

 

以上注意要點請各事業多加留意,以免觸法。

 

資料來源: 公平交易委員會 新聞稿

 

5/27好評加開【專業知能增進課程】 
詳情請點進: http://goo.gl/CUwMbn

 


 

您對傳銷有不安與疑問嗎? 
立即EMAIL本會信箱: foundation@mlmpf.org.tw

 

本會將代您匿名投稿於交流園地,完整回答您的疑問,也提供廣大傳銷從業人員一同參考!

 

MLMPF 第十二期電子報 
MLMPF Newsletter No.012 
發行日期:2016年5月10日


發行人:林宜男 
總顧問:周由賢 
總編輯:簡春敏 
主 編:蔡妙賢、樂可筠 
編 輯:周於蓁 
校 正:劉宣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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