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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期電子報


財團法人多層次傳銷保護基金會
Multi-Level Marketing Protection Foundation

第四期電子報
MLMPF Newsletter No.004

 

2015年 9月 10日

 

 

人物專訪

傳保會調處委員會 主任委員 林天財律師

台灣多層次傳銷法律學第一把交椅

 

  林天財律師曾擔任全國律師公會副理事長,並在2011年入選「中華民國100年年鑑名人錄」,在法律界聲望極濃。
  
  林天財律師早在二十幾年前即已投身傳銷法律學的研究,在傳銷法律界是第一人,這些年來,他所編著的「傳直銷法律實務講義」,著實引領著傳銷法律的發展,他今年(2015年)8月10日出版了「直銷法律學」,更是台灣傳銷界第一本法律教戰手冊,是傳銷界與法律界的盛事。
  
  林天財律師不僅在直銷界、法律界素有眾望,更難得的是他滿滿滿的「公益活動」,更令人起敬,值得我們一起來追蹤:

一、林天財律師對傳銷界的貢獻
  林天財律師投身傳銷法律學的研究已逾二十年,他的理論深深影響了傳銷界的發展,2014年多層次傳銷保護基金會籌設期間,由於有他的協助,基金會乃能迅速建立各項典章制度,另由於他有豐富的調解經驗,基金會並敦聘他擔任調處委員會主任委員及法令增進諮詢委員會主任委員,也由於他深厚的學養,協助基金會建立各項規程、規則與要點,以及完善的調處機制、訴訟扶助機制,代償以及追償機制。
  
  林天財律師念茲在茲的是傳銷產業的永續發展,這點,在他的新書中更表露無疑,他一方面教導傳銷新鮮人要如何避免踩到「老鼠會」的地雷,更提醒已開始經營傳銷事業的傳銷人,要如何面對網路門市販售、削價競爭、排線、搶線、退貨、囤貨、跳槽、夫妻共有直銷權、續約、直銷權讓與繼承等課題,在在替直銷界勾勒出正確經營的框架!

二、林天財律師在公益事務上的貢獻
(一) 賦稅人權領域
  林天財律師首在台灣提倡「賦稅人權」觀念,素有「台灣賦稅人權之父」的美稱,他不僅是第一個建立了台灣賦稅人權網的人,更是第一個針對「賦稅人權」議題舉辦「賦稅人權大調查」網路票選活動的人,他希望在瞭解民眾對賦稅人權領域所期待要解決的問題後,據此舉辦一連串的「賦稅人權學術論壇」讓各界協助提出解決之道,並每年針對重大賦稅人權事件及新聞召開記者會,票選年度十大賦稅人權新聞及大專生賦稅人權營、PK賽,2011年更出版「建國百年台灣賦稅人權白皮書」中、英文版,提出台灣需立即改革的十大紅線指標以及今後應該陸續改革的人權光譜,他所殷殷呼籲的網路報稅、夫妻分離報稅、最低生活費免稅、民生必需品降免稅、稅捐限制出境措施之改革等議題,陸續得到政府當局的支持,乃聯合國NGO團體更將其理念發展成為「賦稅人權宣言」,推動全球連署運動並祈該宣言納入聯合國正式文獻,對台灣貢獻,不言可喻!

(二) 弱勢者司法人權及司法改革領域
  林天財律師從事弱勢者司法人權的服務工作不遺餘力,不僅擔任法律扶助基金會台北、金門、馬祖分會會長,集眾人力量協助弱勢者為法律諮詢,撰寫法律文件,進行調解,擔任訴訟代理人、刑事辯護人等工作,以保障弱勢者司法人權,另一方面,他也擔任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監察人,讓協會發揮對被害人及其家屬進行補償、輔導,同時協助被害家庭進行重建等工作。而更令人感念的是,他感於檢察官之羈押權對於人權的侵害,乃結合媒體力量促成羈押權回歸法院令狀主義的司法改革工程,對台灣司法人權之進步,著實影響深遠!

(三) 言論自由與名譽權保護領域:
  林天財律師長期擔任中國時報法律顧問、復興電台「法律天地」講述人、台灣之聲「法律與人生」主持人,並著有「誹謗:台灣本土實證案例解析」專書,以及發表許多談論名譽權、隱私權保護的論文,引領台灣誹謗法走上新里程碑,是台灣媒體法律、言論自由保護以及名譽權保護領域的重要推手。

(四) 訴訟外解決糾紛機制領域
  林天財律師為祈社會祥和,一再呼籲台灣司法資源應多多投入調解機制,自己也身體力行,擔任調解工作的實踐者,林天財律師在擔任台北地方法院及台灣高等法院的調解委員期間,一心期待化解訴訟當事人的宿怨,由於其心中有愛,每每能感動當事人,佳評不斷。
  
  2009年林天財律師獲馬英九總統頒贈優秀公益調解律師,嗣後更接續自2010年後迄今連年獲台灣高等法院表揚為年度績效優良調解委員,是台灣訴訟外解決糾紛機制(調解機制)的重要人物。


 

 

~對本基金會之期許~


 

 

  林天財律師對於基金會未來工作任務之期許,可概分下述二個方向來看:一是調處任務;二是法令增進任務。

一、從調處任務來看:
  林天財律師認為本基金會成立之前,傳銷界的糾紛,通常都是依據傳銷事業的家規來處理,大家很少去爭執這些家規是否違反國家法令規定?不過,也有一些糾紛曾鬧到法院,而由於部分審案的法官對傳銷制度的不甚瞭解,因此審案過程,甚或判決結果,著實困擾著傳銷界。

  林天財律師認為基金會成立之後,基金會雖然原則上仍會採行尊重傳銷界產業自治的理念來協助傳銷界處理糾紛,不過因為有基金會的積極作為,可針對傳銷界向來處理糾紛的規定、規則,與傳銷界溝通出妥適的違規處分標準,從而進行教育宣導工作,一方面讓法院瞭解什麼才是正確的傳銷守則,同時,也讓傳銷界可自行檢視其家規是否符合國家法令規定及業界慣例,從而勾勒出傳銷界正確的經營機制。

二、從法令增進任務來看
  林天財律師認為,基金會對傳銷界所作的法律諮詢及調處個案,應可逐步形成通案原則,將來也應協助傳銷界逐步建立良善的「參加契約」,讓傳銷產業更透明,一方面可擺脫老鼠會的糾纏,另一方面也可讓傳銷界彼此感覺更有保障,形成生命共同體的夥伴關係,願意共同努力發展傳銷事業。

  另外,林天財律師認為,國家傳銷法令即多層次傳銷管理法,也需與時俱進,基金會今後應透過這些個案而建立的通案原則,協助傳銷界與公平會溝通,將不符傳銷界期待的法規加以鬆綁或修訂,讓傳銷界的舞臺更寬廣、合宜及安全。

 

 

 

活動報導

傳直銷民事爭議之調處解決機制研討會專題報導

有效且快速地解決民事爭議-多層次傳銷保護基金會

 

  依據公平交易委員會所公布的「103年多層次傳銷事業經營發展狀況調查結果」顯示,103年臺灣的多層次傳銷產業(即一般人所稱的直銷)營業額高達752億元,傳銷事業數量則有374家,傳銷商人數達到214萬人次。顯見臺灣的傳銷產業在歷經40餘年的發展後,不論在產值還是人口上,都越來越龐大且重要。

  
  傳銷產業占臺灣產值的份量每年穩定上升,但相對的傳銷事業和傳銷商之間因為多層次傳銷而產生的民事爭議也越來越多,這些包含獎金發放、退貨、晉階等類型的爭議,成為了目前傳銷產業急需解決的問題。

  
  為了改善這些問題,立法院在103年1月通過「多層次傳銷管理法」,針對上述爭議做了相關的規範,同時為了讓傳銷事業和傳銷商在發生爭議時,除了訴訟途徑外,還能有一個專業且中立的第三方扮演居中協調的角色,因此多層次傳銷管理法要求多層次傳銷產業的主管機關(即公平交易委員會),必須設立一個專門處理多層次傳銷事業與傳銷商權益保障及爭議處理業務為主的保護機構,而這就是「財團法人多層次傳銷保護基金會」(簡稱『傳保會』)的設立背景。

  
  傳保會除了提供多層次傳銷相關法令的法律諮詢和教育訓練外,在傳銷事業和傳銷商的爭議處理上則是以「調處」的方式進行。「調處」是一種類似調解的紛爭解決機制,它不像訴訟耗時又必須花費大筆訴訟費,而是給予爭議雙方坐下來理性溝通的機會。傳保會的調處委員會即是進行調處的專門委員會,成員包含多層次傳銷領域的律師、學者及業界退休人士,當傳銷事業和傳銷商因為多層次傳銷而發生民事爭議時,即可向傳保會申請調處,由傳保會的調處委員協助雙方尋找一個彼此都能接受的解決方式。

  
  為了讓傳銷事業和傳銷商等傳銷產業的夥伴,能了解傳保會的角色和調處在解決傳銷爭議上的功能,傳保會於8月10日舉辦了「傳直銷民事爭議之調處解決機制研討會」,這是臺灣首次有以探討調處為主題所舉辦的研討會。當天不僅傳銷事業和傳銷商的出席狀況相當踴躍,現場亦是貴賓雲集,包括公平交易委員會吳秀明主任委員、王素彎委員、張宏浩委員、中華民國多層次傳銷商業同業公會古承濬理事長、中華民國直銷協會姜惠琳理事長、中華民國直銷管理學會陳國雄理事長等眾多傳銷產業的重量級人士皆親自出席。可知如何解決傳銷事業與傳銷商之間的民事爭議,及傳保會在其中所扮演的角色,在未來整個傳銷產業中,確實是個益發重要的問題。

 

 

圖:公平交易委員會吳秀明主任委員親臨會場致詞

(以下為吳主任委員當日致詞內容)

 

  傳保會林董事長及周主任委員、傳銷公會古理事長、直銷協會姜理事長、各位傳銷業界先進,大家好!
 

  今天非常榮幸受邀出席由傳保會針對傳銷民事爭議調處解決機制所舉辦的研討會。
 

  自從103年1月29日多層次傳銷管理法公布施行後,我國對於多層次傳銷行為規範正式邁入新紀元,其中的一項新創舉,莫過於導入多層次傳銷保護機構制度,來處理傳銷事業與傳銷商間因多層次傳銷所衍生的民事爭議業務。由於傳保會這樣一個機構的設立,是全球首創的制度,沒有前例可循,自103年1月29日多層次傳銷管理法公布施行以來,從訂定設立管理辦法、捐助基金成立財團法人、遴選董監事及調處委員,一路以來篳路藍縷,傳保會終於在103年12月29日正式揭幕運作。
 

  我們知道,以往傳銷事業與傳銷商間的多層次傳銷民事爭議事件,除了透過雙方溝通協商解決外,如果有一方不滿意協商條件,往往只能不歡而散,或訴諸法院解決,其過程不僅曠日廢時,對於傳銷事業、傳銷商及產業形象都是一種傷害。傳保會設置運作後,以立於公正第三方立場,居中調處傳銷事業及傳銷商間的民事爭議,進而促成共識、互信,而達成和解,即於法院訴訟程序外,提供另一個平和、快速、有效率的糾紛解決途徑,這對傳銷事業、傳銷商及產業而言,是一個多贏的局面。除此之外,傳保會亦提供傳銷商訴訟協助、代償傳銷事業對於傳銷商所應負的損害賠償,以及透過辦理教育訓練及法令諮詢,協助傳銷事業及傳銷商增進對多層次傳銷法令的專業知能,不僅解決爭議,亦是一個提供多層次傳銷專業服務的平台。
 

  傳保會肩負居中調處傳銷事業與傳銷商間民事爭議、促成雙方互信,以及協助傳銷業界提昇傳銷法令專業知能等任務的要務,這樣一個專業服務平台的設置,顯示政府重視多層次傳銷產業,以及積極輔導本項產業發展的態度與決心。因此,如何廣納傳銷商加入接受保護,以及如何在短期間提供高品質調處與諮詢服務,以建立傳保會的威信,實為目前傳保會得否彰顯其功能的關鍵與核心,攸關傳保會未來之榮衰發展走向。
 

  未來本會將持續立於主管機關的立場,提供傳保會必要的輔導與協助,相信藉由傳保會的運作,有助於形塑健全及良善的傳銷行業形象,營造產業榮景。


  最後敬祝各位身體健康、研討會進行圓滿順利!謝謝大家!

 

 

圖:傳保會林宜男董事長致詞

(以下為林董事長當日致詞內容)

 

  公平會吳主任委員、王委員、張委員、吳參事、胡處長,傳保會各位董監事、調處委員、諮詢委員會周主任委員&林主任委員、傳銷公會古理事長、直銷協會姜理事長、各位傳銷業界先進,大家好!
 

  感謝各位撥冗指導,讓傳保會第一次舉辦研討會得以蓬篳生輝。傳保會自從去年(2014年)12月29日正式運作以來,感謝在公平會指導、傳銷事業與傳銷商支持下,讓傳保會能夠逐步地執行與完成設立宗旨。傳保會設立宗旨,係以調處多層次傳銷民事爭議、研擬完善保護措施、進行教育宣導法令、辦理多層次傳銷法律諮詢等為主要任務。
 

  有鑑於傳銷商與傳銷事業間屢有民事爭議產生,且多數傳銷商及傳銷事業仍舊不瞭解傳保會如何進行調處、現已調處的案例、調處後的效力、民事爭議的類型、傳保會與主管機關(公平會)的分工職掌等,因此,傳保會舉辦本次研討會,希望能夠利用此機會,向各位先進報告傳保會近半年多的執行成果;也期待各位先進給予更多良善建議,讓傳保會能為傳銷產業的健全發展,作出更多的貢獻。
 

  傳保會除了感謝各位董事、監察人平日支持與協助外,要特別感謝公平交易委員會擔任本次研討會的指導單位,提升了本次研討會的重要性。期望未來在主管機關與吳主任委員的持續指導下,建立更周延的民事爭議調處機制,以減少傳銷商與傳銷事業間不必要的民事爭議,及增進傳銷商與傳銷事業互信的基礎。再次感謝公平會吳主任委員、王委員、張委員、吳參事、胡處長、林副處長等長官撥冗參與,增添本次研討會的光彩。
 

  再者感謝多層次傳銷商業同業公會與中華民國直銷管理學會擔任本次研討會的協辦單位。傳銷在「多層次傳銷管理法」單獨立法後,即成為一項產業;故古承濬理事長秉持歷史使命,結合各界傳銷事業的力量而成立公會,成為一溝通與交流的平台。古理事長亦是傳保會的董事,平日即協助與指導傳保會各項業務發展,在此也特別感謝公會與古理事長鼎力協助傳保會辦理本次研討會。另中華民國直銷管理學會為一學術界先進所成立的社團,以研究直銷學術議題為主,且每年皆定期舉辦直銷學術研討會,在此也特別感謝學會與陳國雄理事長協助本次研討會的舉行,提升本次研討會產官學結合的能量。
 

  傳保會已每月發行電子報,報導傳銷產業相關法令與最新資訊。另外定期在傳保會辦公室辦理律師諮詢服務工作,同時已與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討論簽訂意向書,提供視訊及電話法律諮詢服務,將逐步在各縣市合作辦理律師諮詢服務工作。期望能加強推動傳銷商、傳銷事業的法治教育與整合法律扶助資源。同時,傳保會將會定期在各縣市舉辦座談會或演講活動,期望與各傳銷事業密切合作,藉此保障傳銷商應有的權益、減少傳銷商與傳銷事業間不必要的民事爭議,讓傳銷產業更加蓬勃發展。
 

  傳保會亦分別設有「調處委員會」、「教育訓練諮詢委員會」與「法令增進委員會」。本次研討會即由「教育訓練諮詢委員會」周由賢主任委員擔任大會召集人,協助擬定活動議程與相關協調工作;另由「調處委員會」及「法令增進委員會」林天財主任委員擔任「傳保會調處程序與規劃」的主持人及「傳直銷民事爭議研析」的引言人,就調處程序與民事爭議案例予以精闢的解析。本次研討會另外特別邀請多層次傳銷商業同業公會古理事長、直銷協會姜理事長、「直銷世紀」常總編輯、「Network Marketing直銷」蔡總裁等參與綜合座談,讓傳保會了解各界的期待,也讓傳保會得以持續不斷地成長。
 

  最後,敬祝 各位先進身體健康、萬事如意,傳銷事業與傳銷商發展更加欣欣向榮;也預祝本次研討會順利成功。

 

 

圖:此次研討會召集人-傳保會周由賢主任委員致詞

(以下為周主任委員當日致詞內容)

 

  首先,非常榮幸,能夠接任傳保會「教育訓練諮詢委員會主任委員」與這次研討會之「研討會召集人」職務。
 

  三十多年前,從台家事件,到公平交易法通過,再到多層次傳銷管理辦法通過,直至現今,多層次傳銷管理法正式通過,我個人都很榮幸地能有機會經歷這些不同的過程。
 

  從1992年公平交易法通過之後,我們的傳銷產業由原本的200億發展到去年(2014年)的750億。參與傳銷的傳銷商人數,也突破了200萬人。也就是說,每100人中,就有9位是傳銷商。
 

  我個人在2013年退休之後,雖然沒有擔任任何公司的職務,但是透過出書、演講等的活動,繼續為產業在付出而努力。此次應林董事長的盛情邀約而擔任此職務,也是希望透過傳保會這個平台,繼續為產業盡一份力量。
 

  三十多年在產業的工作,讓我深深瞭解,教育訓練的重要。試想,每一年有八十萬新人加入這個產業,足以見得教育訓練的舉足輕重。
 

  如今傳保會成立,我希望能夠為傳保會在將來規劃更完整的教育訓練,藉由這個平台解決傳銷事業與傳銷商彼此的糾紛,創造共榮共贏的局面。

 

 

圖:研討會當天貴賓雲集

 

 

交流園地

 

投稿者C來信詢問:我在網路上加入了一間國外的傳銷公司,請問如果我的權益有受損時,可以受到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的保障嗎?

 


基金會回答:
 

  多層次傳銷管理法規定多層次傳銷事業必須以「書面」方式與傳銷商締結參加契約,不可以用任何形式電子文件取代。相較而言,在我國已向公平會報備之傳銷事業,因受我國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等相關法規規範,民眾參加並簽訂契約較有保障。

  反之,透過網路加入之外國傳銷事業,通常並未依多層次傳銷管理法規定在我國報備,且除訂購之商品有領取不到之危險性外,即便有簽訂契約,亦可能未完全符合我國傳銷法令規範。另外,外國傳銷事業並非在我國設立,雙方所締結之契約,除有我國或外國管轄權之爭議外,有時因為民眾透過網路加入傳銷,甚至連契約都沒簽定,外國公司若不履行提供服務或發放獎金等,都可能會導致民眾求償無門或者是權益受損,卻無處可申訴之情形。

  由於網路行銷具有口耳相傳、全球無遠弗屆等行銷特性,外國有些傳銷事業往往利用豐厚的獎金制度以吸引民眾加入,而民眾加入的重點亦在於透過介紹他人加入進而取得高報酬的獎金;因此該等傳銷活動並非以推廣銷售商品獲得獎金或經濟利益,致淪為變質多層次傳銷(俗稱老鼠會)之可能性甚高。

 

  還請傳銷商或傳銷事業轉為周知,若傳銷人員誤入及推廣該組織,有造成財產損失或觸法之可能。


資料來源參考:財團法人多層次傳銷保護基金會(文章來源網址:
https://www.mlmpf.org.tw/news_detail.aspx?lang=zh&idept=3&pk=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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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LMPF 第四期電子報

MLMPF Newletter No.004
 

發行日期:2015年9月10日
 

發行人:林宜男
總顧問:周由賢
總編輯:簡春敏

主編:喬郁珊

編輯:周於蓁

校正:劉宣妏、蔡妙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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