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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消息:11月直銷法律國際研討會&12月高峰論壇暨頒獎典禮,歡迎傳銷夥伴踴躍參加!


財團法人多層次傳銷保護基金會第八十九期電子報(MLMPF Newsletter NO.89)

發行日期:2022年10月13日

 


 

敬邀傳銷夥伴共同出席「優化多層次傳銷產業高峰論壇暨頒獎典禮」

 

  為呈現傳銷產業的正面形象、展現傳銷產業的能量、宣導法治觀念並分析傳銷產業的發展與變局,傳保會訂於1111219日下午130分至530分於TICC台北國際會議中心三樓大會堂(臺北市信義區信義路五段1號)舉辦「優化多層次傳銷產業高峰論壇暨頒獎典禮」。此活動將彙集各家傳銷事業與傳銷商共襄盛舉,除了向外界傳達傳銷產業的團結氣勢,同時也會對長期耕耘傳銷產業與紛爭處理機制通過評鑑的傳銷事業進行表揚,傳保會誠摯邀請傳銷事業及傳銷商出席此年度盛會!

    

  報名日期:

    第一波:1111011日至1110日(額滿為止)

    第二波:1111111日至1121日(若第一波有剩餘座位才開放)

  報名方式:

    ●請下載並填寫Excel報名表單後,回傳到傳保會電子郵件信箱mlmpffoundation@gmail.com

    ●傳保會確認Excel報名表單後,會以【電子郵件】通知報名聯絡人報名成功,不會以其他形式通知。

  聯繫窗口:

    ●報名作業:財團法人多層次傳銷保護基金會,(022546-1636分機24張小姐。

    ●紀念冊製作:傳智國際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022368-4498分機39、分機36

 

詳細活動資訊請點此

 

 

 

2022直銷法律國際研討會,1124日與您相見!
 

  為探討實務於法令操作上需解決的問題,並思考傳銷產業的永續發展,傳保會與中華直銷法律學會將於1111124日(星期四)共同舉辦「2022直銷法律國際研討會」。

  研討會首先由傳保會委託之研究案進行研究成果發表,研究主題分別為「網路社群發展對傳銷產業業務與通路之影響」與「國家公權力面對跨國界傳銷活動之桃戰與對策」;接續由跨國之產學界菁英,以「各國政府與直銷業界橋樑團體提升產業制度之探討分析─以直銷業界橋樑團體組織、功能、運作方式、對產業制度之影響為中心」為主題,分別針對韓國、馬來西亞與越南等國運作方式進行探討與交流。

  在新冠肺炎的影響下,直銷法律國際研討會終於在睽違3年後再次與大家相見,誠摯歡迎傳銷產業諸位先進蒞臨指導,您的參與將使本研討會蓬篳生輝、增溢碩果!

  ● 時間:民國1111124日(星期四)下午1時至5時
  ● 地點:台大醫院國際會議中心301廳(台北市中正區徐州路2號)
  ● 主辦單位:財團法人多層次傳銷保護基金會、中華直銷法律學會
  ● 協辦單位:中華民國直銷協會、傳智集團《直銷世紀》
  ● 預定流程表:
    
  ● 線上報名:請點此(報名期限至1118日止 報名額滿截止)

  ● 注意事項:
    1. 每一事業單位至多二人報名,若逾二人者列為候補名單。
    2. 完成報名者若無法出席或變更出席者,請務必通知傳保會。
    3. 為確保您能即時掌握本活動的最新概況,請報名者送出資料時務必確認資料之正確性。
    4. 傳保會將以電子信箱通知報名成功,收到「報名成功通知信」,才算完成報名。
    5. 參加本研討會所填寫之所有資料,僅使用於本研討會相關事項上,主辦單位不會將報名者資料外洩予第三人或使用於其他用途。

 

 

 

公平會預告修正「多層次傳銷事業報備及變更報備準則」第四條附件三、附件四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公平交易委員會。

二、修正依據: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八條。

三、「多層次傳銷事業報備及變更報備準則」第四條附件三、附件四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會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ftc.gov.tw)首頁「法規資訊」選項下之「法規意見徵詢區」。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公平交易委員會公平競爭處

(二)地址:100219 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1段2之2號12樓

(三)電話:(02)23517588

(四)傳真:(02)23974983

(五)電子信箱:ftc3d@ftc.gov.tw

 

參考檔案:多層次傳銷事業報備及變更報備準則第四條附件三、附件四修正草案對照表

原文連結

 

 

問:

  夫妻能在同一家傳銷事業各自經營自己的傳銷權嗎?

答:

  多層次傳銷管理法並未明文規定,夫妻是否能在同一家傳銷公司內各自經營傳銷權,因此基於契約自由,傳銷事業若透過營業守則或參加契約,要求夫妻必須共同經營一個傳銷權,此時夫妻即不能在同一家傳銷事業內各自經營自己的傳銷權。就實務而言,有相當多傳銷事業會在營業守則等契約文件規定「夫妻必須共同經營、共同擁有一個傳銷權」,以排除夫妻各自經營傳銷權的可能性。因此傳銷商若要知道夫妻能不能在同一家傳銷事業內各自經營傳銷權,必須檢視傳銷事業在營業守則或參加契約內的約定內容。

 

本文參考自《Q&A直銷法律實務問題》(頁36至頁38)

 

傳保會於臺北、桃園、臺中、台南及高雄皆有法律諮詢服務,如欲預約法律諮詢服務,請電洽傳保會(02)2546-1636

 

 

您對傳銷有不安與疑問嗎?
立即EMAIL本會信箱: foundation@mlmpf.org.tw

本會將代您匿名投稿於交流園地,完整回答您的疑問,也提供廣大傳銷從業人員一同參考!

MLMPF 第八十九期電子報
發行日期:2022年10月13日

發行人:邱永和
總編輯:簡春敏
主 編:劉宣妏
編 輯:簡禎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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