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多層次傳銷保護機構設立及管理辦法」設立之財團法人。
基金會之業務內容以保護、守護傳銷商、共創傳銷業之榮景為出發點,設立任務如下:
一、調處多層次傳銷事業(以下簡稱傳銷事業)與傳銷商間之多層次傳銷民事爭議。
二、協助傳銷商提起本辦法第三十條所定之訴訟。
三、代償及追償傳銷事業因多層次傳銷民事爭議,而對於傳銷商所應負之損害賠償。
四、管理及運用傳銷事業及傳銷商提繳之保護基金、年費及其孳息。
五、協助傳銷事業及傳銷商增進對多層次傳銷法令之專業知能。
六、協助辦理教育訓練活動。
七、提供有關多層次傳銷法令之諮詢服務。
為健全多層次傳銷之交易秩序,保護傳銷商權益,明定多層次傳銷管理法之主管機關為公平會;明定多層次傳銷、多層次傳銷事業及傳銷商之定義,並就外國多層次傳銷事業之傳銷商或第三人,引進或實施該事業之多層次傳銷計畫或組織者,視為多層次傳銷事業,予以納入規範(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1條至第5條參照)。
資料來源:公平交易委員會,認識多層次傳銷管理法,公平交易委員會出版,2014年6月初版,頁14。
為保障經報備之多層次傳銷事業及其傳銷商權益,參考金融消費者保護法關於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之模式,指定設立多層次傳銷保護機構。明定保護機構得依主管機關規定向完成報備之多層次傳銷事業及傳銷商收取保護基金及年費,以維持機構運作;並規定保護機構之運作授權依據及完成報備之多層次傳銷事業違反繳費義務及加入保護機構之失權與行政責任(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38條參照)。
資料來源:公平交易委員會,認識多層次傳銷管理法,公平交易委員會出版,2014年6月初版,頁18-19。
公平法有關多層次傳銷之規定,自多層次傳銷管理法施行之日起,不再適用之(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39條參照)。
資料來源:公平交易委員會,認識多層次傳銷管理法,公平交易委員會出版,2014年6月初版,頁19。
直銷可分兩大類,包括單層的直接銷售即「單層直銷」(Uni-Level Marketing)及多層級的直接銷售即「多層次傳銷」(Multi-Level Marketing),而所從事的必須是多層次傳銷此一行銷手法才有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的適用。
「單層直銷」與「多層次傳銷」最主要的區別在於組織架構不同,「單層直銷」或稱之「傳統直銷」,其組織發展以擴增銷售人員數為重點,銷售人員係以公司施以專業密集訓練,提升其銷售能力,銷售人員的收益來自其本身所建立廣泛的消費者層面。而「多層次傳銷」的組織架構,每位傳銷商均為獨立個體,多層次傳銷事業與傳銷商間並無隸屬關係,上線傳銷商固可輔導下線傳銷商發展其銷售組織,然基本上每位傳銷商均係自行建立其多層次的銷售組織網,其收益則來自整體銷售組織的營業成績。若以圖示來表現銷售人員的組織架構,「單層直銷」就如同一太陽放射狀,而「多層次傳銷」則如同一蜘蛛網狀,故又有稱為「網絡行銷」(Network Marketing)。
資料來源:公平交易委員會,認識多層次傳銷管理法,公平交易委員會出版,2014年6月初版,頁19。
本會為公益性質之財團法人,依多層次傳銷管理法38條所設立,為公正、獨立之團體,並不隸屬任何民間團體,也與上開團體並無關聯。
以下簡述相關多層次傳銷團體:
一、 保護基金會:依多層次傳銷管理法所成立之公益性質基金會,其目的在於調處已完成報備之傳銷事業與傳銷商間之多層次傳銷民事爭議,與保障傳銷商之相關權益。
二、 直銷協會:依人民團體法所成立之全國性組織,主管機關為內政部,其乃為改變國人對直銷的誤解,推廣正確的直銷理念,加速產業秩序與自律決心所創立。
三、 多層次傳銷商業同業公會:依商業團體法所成立之全國性同業公會,其任務為關於接受政府機關、團體之委託服務事項,關於會員業務狀況之調查事項,關於會員與會員代表基本資料之建立及動態調查、登記事項,關於會員合法權益及商業道德之維護事項,關於同業糾紛之調處事項,關於同業員工技能訓練及業務講習之舉辦事項,關於會員或社會公益事業之舉辦事項,關於政府經濟政策與商業法令之協助推行及研究、建議事項,關於各項社會運動之參加事項。
四、 直銷人員職業工會、多層次傳銷從業人員職業工會:依工會法所成立之職業工會,直銷人員可自由選擇是否加入,加入者享有相關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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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源 |
任務 |
保護基金會 |
多層次傳銷管理法 |
1、調處多層次傳銷事業(以下簡稱傳銷事業)與傳銷商間之多層次傳銷民事爭議。 2、協助傳銷商提起本辦法第三十條所定之訴訟。 3、代償及追償傳銷事業因多層次傳銷民事爭議,而對於傳銷商所應負之損害賠償。 4、管理及運用傳銷事業及傳銷商提繳之保護基金、年費及其孳息。 5、協助傳銷事業及傳銷商增進對多層次傳銷法令之專業知能。 6、協助辦理教育訓練活動。 7、提供有關多層次傳銷法令之諮詢服務。 |
直銷協會 |
人民團體法 |
1、致力於直銷相關法令的研究與推動。 2、建立國內外同業交流,提昇專業性。 3、保護消費者權益,提昇生活品質。 4、建立直銷業的經營倫理與商德約法。 5、加強直銷學術研究,教育大眾正確觀念。 |
同業公會 |
商業團體法 |
1、關於接受政府機關、團體之委託服務事項。 2、關於會員業務狀況之調查事項。 3、關於會員與會員代表基本資料之建立及動態調查、登記事項。 4、關於會員合法權益及商業道德之維護事項。 5、關於同業糾紛之調處事項。 6、關於同業員工技能訓練及業務講習之舉辦事項。 7、關於會員或社會公益事業之舉辦事項。 8、關於政府經濟政策與商業法令之協助推行及研究、建議事項。 9、關於各項社會運動之參加事項。 |
直銷人員職業工會 |
工會法 |
1、會員福利:獎學金、互助金、教育課程等。 2、勞健保加保 |
多層次傳銷從業人員職業工會 |
工會法 |
1、會員福利:獎學金、互助金、教育課程等。 2、勞健保加保 |
資料來源:
財團法人多層次傳銷保護基金會:http://www.mlmpf.org.tw/index.aspx
直銷協會:http://www.dsa.org.tw/p1_4.htm
中華民國多層次傳銷商業同業公會:http://www.twamlm.org.tw/
台北市直銷人員職業工會:http://tuodsptpi.blogspot.tw/p/blog-page_8488.html
新北市多層次傳銷從業人員職業工會:http://www.82510191.220k.tw/